偷换概念。

将动画部部长和署名权授权两件不搭噶的事联系在一起,构成利益关系,这样就能从莫璃的态度中佐证署名授权的合理性。

是,l公司没有当初的录音,但你莫璃也没有啊。

动画部部长是当初为l公司力挽狂澜的交换,让她从实习生一跃而成部长。可人证无效,她同样没有当时的录音。

那么,你莫璃,打算怎么解释清楚这件事呢?

莫璃点开虚拟光屏,将虚拟光屏的内容共享给在座的各位,尤其是l的律师。

“被法律承认的交换,是对等的交换。”

当时的l公司都上不了市,更别说少的可怜的市值。这种公司的动画部部长的潜在价值,顶了天也没法和几部动画的署名权抗衡,更何况当时的作品销售还是授权给l公司的。可以说,当时的l公司哪怕把董事长的位置让给莫璃,都赔不起这几部版权。

是,别说莫璃没同意,就算莫璃亲口同意了这种不合理的要求。星盟法律也不会容许这种事发生的。

今天可以交换署名,明天可以交换房产,后面就能交换生活了。如果不平等的交易放开,就会有越来越多的人“自愿”献出自己的东西。星际社会迟早会朝着赛博朋克的方向一路狂奔。

要知道,古往今来有多少受骗者是去赶着被骗,卖了自己还帮着数钱呢。

顾晓明冷哼一声,这个回答太有章法,完全是针对他们的质问思路走的。

看来莫璃并没有她表现地那么纯洁 ,居然还去找了律师啊 。

他完全忘了是自己毁约在先,只顾着去挑莫璃的毛病了。

此时股东们的思维和顾晓明接轨——这个可恶的女人,居然还敢来反抗l的旨意。就不能乖乖躺着任人宰割吗?

l的律师却紧锁眉头,豆大的汗珠从额前滚落。

不对,共享过来的屏幕不对劲。具体是哪里不对劲,他又说不出来。眼瞅着半天,终于从记忆海洋中挖掘出一个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