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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不是,老远都能闻着香,就是人太多。这年头,天仙也不值钱。”

“嗐,别说‘天仙’,就是个‘地仙’,那也轮不到咱哥俩。”

“你这人!说说怎么啦?不就是瞧个热闹?你没瞧见,连那个少年白头的二愣子都赶去公馆逛呢!”

林沫继续向前。走到岔路口时,她又问了一次路。

替她指路的“好心人”在背后嘀咕,“绝了,连这样的都去参选,癞蛤蟆想吃天鹅肉呢!”

林沫懒得理他。

要说她的长相,确实平平,因为太过平平,导致毫无记忆点,属于扔到人堆里就会原地消失的类型。去当间谍,她自信没问题,但去“选美”,以普通的人的审美标准看,实在是毫不出挑。

林沫对此接受良好——她喜欢让漂亮的脸长在自己看得到的地方,比如说,别人身上。

思忖间,林沫又走了一段路。前方传来一阵乱糟糟的喧闹声,林沫扭头看去,是家茶楼。

还没走近,就见一高一矮两个人拉扯着从里头窜出,跑的飞快,跟背后有狗在撵着似的。

骂骂咧咧的声音从茶楼门口响起:“见了鬼了!小畜生跟贱人跑了!等他们回来,老子屎都给他们打出来!”

看热闹不嫌事大的食客们哄堂大笑,“跑就跑了,王老板大气点嘛,现在提倡自由恋爱!”

“小二配歌女,这不是绝配么?我看蛮好的。”

似乎碰到了一出男女私奔的戏码,林沫不感兴趣,正打算不带走任何云彩地路过。这时,跑得快看不见的歌女紧张地回了回头。

林沫看到了她的脸,脚步不禁一顿。

没看错吧?那不是宋婉吗?她怎么也进来了?

从异变后的表现看,宋婉并不是承受能力异常强大的类型,对副本也十分恐惧,她不该在这时候进副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