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朋友,我们认识吗?”
一个年轻、健壮的军官皮笑肉不笑地看着朱厚煜,他的右手已经按在了腰刀上、随时准备暴起发难,周围的士兵也面色不善地看着他。
似乎是感受到了不祥的气息,密集的人流在此被分开,围观群众注意到这里对峙的双方,纷纷扭头快步走开。
侠客和士兵,无论哪个、都是他们惹不起的,这个年代还敢看热闹,那是真的不怕死。
朱厚煜上下打量了一眼史训尧,这家伙长得比以前高大、健壮多了,自己第一次见他时,对方还是个长期营养不良的麻杆。
自己当初招募的义军里,十个有六个是被抓壮丁的、三个是来混饭吃的,义军的战斗意志普遍十分地一言难尽,不要说主观能动性了,身后要是没有督战队压着、这帮人开战前就能跑个精光。
史训尧则不同,他展现了高昂到诡异的战斗意志和激情,有很强的领导力、周围的士兵都愿意听从他的指令,在战斗中的表现十分突出。
朱厚煜隐约记得,他试图加入摧阵营、但因为身体素质太差而落选,就干脆成了白七的亲兵,每场战斗跟着他冲锋陷阵。
白七那个虎比十分热衷于斩将夺旗、先登夺城,身边亲兵的死亡率不是一般的高,每次结束战斗后都要大补血。史训尧居然能好好地活到现在,也算是半个天选之人了。
“认识、怎么不认识?你是战场上最勇敢的一个,跟着白七混的吧?那小子身边的兵、一场仗打完就没几个活下来的。”
见朱厚煜一副言之凿凿的样子,史训尧不禁信了一些、面色稍缓,凑到近前低声说了一句。
“这里不是说话的地方,跟我来。”
他对手下使了个眼色,自己拉着朱厚煜的胳膊向前走,朱厚煜倒也乐得配合他、没有反抗。
士兵们得了指令,只对水笙和侍剑做出“请”的姿势,没有动手、但仍旧把她们围在中间。
侍剑和水笙不安地对上视线,水笙暗暗把手探进衣服里、握住了枪柄,她的伤还没好透,但料理几个官兵还是够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