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鬼东西居然让我出现了幻觉,还差点疯掉……如果不是清醒的及时,恐怕就要被活埋在酒店里了……”
瞥了一眼仍然被自己紧握在手中的“打火机”,郑潜心里一阵后怕。
“要不要把它丢掉?”
他陷入了短暂的纠结,犹豫了几秒钟后,他还是默默把“打火机”放进了口袋里。
没办法,这武器的威力实在是太诱人了,更何况这还是他拼了命才得到的战利品,实在是舍不得扔掉。
“小农思想根深蒂固啊……”郑潜自嘲了一句,忽然发现酒店对面的居民楼里灯火通明。
虽然夜已经很深了,但紫兰门酒店里激烈的枪击声还是引起了附近居民的注意。
几乎每一户的窗户里都有脑袋探出,向他这里张望。
“又要跑路了,这日子啥时候是个头……”郑潜在心底哀叹了一声。
离开紫兰门酒店后,郑潜没有去医院看母亲,也没有回外婆家的老宅,出于自身安全的考虑,他直接去了西郊的那家彩票站。
郑潜的衣服因为和那三个邪教徒的战斗,基本已经变成了碎布条,身上的血迹虽然已经干涸凝固,但是味道却依旧有些刺鼻。
为了不惹出不必要的麻烦,他干脆没有打车,选择了步行。
一路上,郑潜一直在回忆着自己今夜和邪教徒战斗过程中的种种细节。
抛开自己被刺客反杀不提,仅是与格斗家和树人在马路上的那场战斗,其实就已经充分的暴露了自己身上的弱点。
比如对于菌丝的运用,为什么一定要缠绕住敌人的脚踝呢?
直接把脖子给勒住,那效果不是更好吗?
不……只勒脖子的话多少还是有些狭隘了,应该连带着把整个脑袋都裹住才对。
想到这里,郑潜深深的叹了口气。
他明白,哪怕自己把菌丝玩出花来,面对今晚遇到的这三位邪教徒,唯一活下来的办法也只能是靠挨揍拖延时间,依靠瘤菌的成长来间接杀死对方。
“要不然再试一试?”
他隔着裤子,摸了摸被他放进兜里的“打火机”。
此时他正好行至一处僻静的小路,道路两侧虽然有路灯,但是光线十分昏暗。
这种老旧的路灯都有一个通病,就是只能照亮自己,不能照亮别人。
郑潜向四周张望了一下,确认了附近没有住户,且这个时间段大概率不会有路人经过后,从兜里掏出了“打火机”。
重新握住“打火机”后,郑潜发现自己的情绪又莫名的激动起来,甚至还隐约的夹杂着一丝丝兴奋。
“它在影响我的情绪。”
有了之前的教训,郑潜这一次十分谨慎,集中起了全部的精力,手指轻轻扣下扳机。
“嘭!”
地面泥土飞溅,险些崩到了郑潜的嘴里,他转头看向四周,发现并没有出现黑影,情绪也没有太强烈的变化。
于是他食指轻动,继续扣下扳机。
第二枪,第三枪,第四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