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沙城界外,垒起了一线碉堡。

炮火连天。

碉堡内,血腥味冲天,战士们都满脸是血,不少断腿断手的战士随意包扎完,依旧在前线顽抗。

队长抱着浑身是血的胖娃,将药颤抖地灌入他喉咙。

针剂的磺胺已经用完,只能用粉剂的磺胺泡了喝。

胖娃刚满十四岁,正是好玩的年纪,前几日跟着岑渺去抢了二瞎子的走私药库,感受了一番刺激,他回来时,见街上挂着那块“一寸山河一寸血,十万青年十万兵”的横幅,热血冲头,扯了就来当了兵。

恰逢战事紧张。

胖娃直接就跟着上了战场,却在刚刚被炸断了一条腿,见队长要喂药,他干涸的嘴唇紧闭,虚弱道,“队长,这个药留给你们。”

“我我什么都不会,用了也是浪费,这个药留给你们。”

胖娃一遍又一遍地重复,他虽然名叫胖娃,脸颊两边却瘦的根本没有肉,他费力扯起笑,想让队长别那么担心。

队长暗骂一句,“小兔崽子你说什么,什么叫什么都不会?你她娘的可是打仗的一把好手!”

“我给你算算啊,你这上战场的几天,杀了好几个鬼子,真他娘是条顶天立地的汉子!”

“快把药喝了,前几天你在队里不是炫耀么?和一个漂亮姑娘劫了二瞎子的走私药库!这批药可救了很多濒死的兄弟,你也有大功!我和你说,那姑娘又给我们送来了药!”

胖娃终于笑了,白晃晃的牙齿缝间都是鲜血,“那那不是劫,过后,我们渺姐和拯哥都都给了钱。”

在一干小弟的心里。

渺姐实在是威武,虽然他们认识不久,但这声姐,他喊得心服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