威胁挑衅的语气,被原主声音这一带,失了本意,非但没有激怒一群土匪,还引得众人哈哈大笑。
海棠揉了揉额头,她决定不摆大佬的架子,直接动手砍杀得了。
土匪头子不知道海棠动了杀意,调戏道:“这娘子声音一出口,老子骨头都酥了,心里冒火,不如就在此处成就好事……”
他边说边跳下马,又往马车靠近了几步,伸手去抓马车中的人。
突然,变故起,一道银光闪过,随后跟着腾腾杀气。
土匪头子利索地后退了两步,握着手腕,看着刀口鲜血直冒,狠厉地瞪了过去,道:“哪里来的逞英雄的?”
来人一身白衣文士打扮,身体瘦削,风姿清秀通雅,虽持着长剑,怒目而视,也难以掩盖他儒雅之气。像是假扮游侠的读书人,这些土匪都是刀口舔血的汉子,落草为寇,不惧文士的震慑。
白衣文士能够轻易伤到土匪头子,也有几分好运,恰好遇上土匪头子沉迷美色,降低了警惕之心。
“大丈夫存于世,自当顶天立地,岂能欺辱手无缚鸡之力的妇孺?”白衣文士手持长剑,指着土匪头子,呵斥道。
海棠又一次被打断行动,安稳地坐在车上,看着英雄救美的戏码。
她心道:没想到有生之年,她也能够当一回美人,被英雄拯救,就是这个英雄有些文弱啊!
土匪头子被说教了一番,心里不爽,吐了一口唾沫,“呸,老子生来就是当土匪的料,可不是什么大丈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