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2页

审理过程很是简单,几乎就是走个过场,没有遇到任何波折。

直至最后在做出最终判决时,林诺却有些犯难了。

因为那围观审案过程的百姓,一个个突然跪地为人犯求情,请求宽恕其罪行。

就连赵大,此时也是小声道:“大人,这李木确实是杀人了,但根据刚才一众人证的供词,是那对奸夫淫妇先动手的,而且他杀得也是通奸之人,何罪之有?”

“大人,根据大明律法,凡妻妾与人通奸被捉奸在床者,杀人者以无罪论处。那对奸夫淫妇不仅通奸,更是卷走夫家钱财私奔,本就是要被浸猪笼的货色,如今被杀了,岂不是罪有应得?”

林诺摇了摇头,“你不懂,大明律法中有明确规定,捉奸在床才能杀人,这李木可有捉奸在床?”

“大人,您看看下面那一个个为李木求情的百姓,民意难违啊,都到了这个时候,你怎么还抠字眼呢,何不顺着民意直接判李木无罪,这么一判决,大人您在山阴县的威望瞬间就可以抬起来了!两全其美,何乐而不为呢?”

林诺还是摇了摇头。

道德与法律之间的度该如何拿捏,并不是太好掌控!

他可是正儿八经的一甲进士出身,自己所审理的案子绝对会被不少的官员作为依据、典范,今日他若是可以不依据“捉奸在床”的律法判李木无罪,日后杀死奸夫淫妇可以得到豁免这一权利,就会被人滥用!

想象一下,以后杀了人,只需要再将自己的妻妾杀死,宣称二人通奸,就可以免罪,这对于杀人犯来说,那简直就是天大的福音啊!

林诺心里,很同情李木,对方妻子不仅给他戴了绿帽,更是伙同奸夫卷走家产,换做是谁,恐怕都不能忍!

他也很想判李木无罪,但他更不愿日后这条豁免权被乱用,最终再三权衡后,做出了十年监禁的判决。

对于这一判决,李木自是无异议,倒是围观的百姓们有些很是不满意,认为那对奸夫淫妇本就该死,李木为此却还要搭上十年时光,判的有些太狠了。

判决作出后,自有手下人整理案宗上报刑部,林诺没有继续停留,而是心里有些不爽的返回了后院。

做官,总是不如做个江湖侠士来的痛快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