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盒子里躺着一个通体血色玉质绝佳色泽莹润的玉镯,在灯烛明火的照耀下,那上面血红的纹路仿佛要流动起来,光泽耀人。

是傅景渊今日射彩所得的锦盒里放着的物件。

另一件是沾了茶渍的披风。

“你今天真是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啊。”长公主嗓音里沁着狭促的笑,伸出手把那件披风提起来,展开在两人面前,抖了抖,“我从前都不知道,原来你脏了一件衣服,要走这么多程序呢。”

傅景渊大手握成拳,无视长公主的调笑,径自开口:“那姑母满意吗?”

“满意,你亲自瞧好了又大费周章让人来我面前过明路,看到是个姑娘,我这心可算是放回肚子里了。”

早上刚看到林宛安的时候,她确实是有被惊到,后来晚宴上看到傅景渊偷偷摸摸让人给林家大姑娘送果干的时候,她算是明白了。

楚王府送到长公主府的果干其实是捎带的。

脑子里想过这些之后,她又开口:“确定就是她了?”

“是。”傅景渊白皙的手捻起那只血玉镯子,拿在手上摩挲,红白两色相撞煞是好看,清朗的嗓音揉进带着凉意的晚风里带出些许缠绵意味,“我要娶她。”

一个连路都走不好的娇娇气气的小姑娘,除了他,谁还能照顾的过来。

傅景渊甚至已经在想什么日子下聘了。

“你心意定了便好,我明日便进宫,把这事给你办好了。”长公主抿了一口茶,指节轻扣杯盖,脸上带了喜色。

傅景渊觉得麻烦,道:“姑母给太后递个话全了礼数就成,我自会到陛下面前请旨娶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