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方重山的想法来看,方老太太虽然自私泼辣,但是对原主还是相当不错的,他既然平白得了人家的躯体,自然是要履行原主所需要肩负的责任。
姜然对方重山的打算赞同的很,掰着手指头细细的数:“林叔上回送过来的山鸡还剩两只,全放在前院篱笆里养着,不如带回家去当做是伴手礼。”
“家里的山核桃还剩一筐,也可以带一些过去,可惜野果子不好保存,有些放坏的我都给扔掉了。”
方重山看他忙前忙后,没一会儿额头上就沁出了汗珠水,不由笑着劝他说:“就按照你说的,带山鸡和山核桃,另外再加几两银子。”
“其实长辈的心思最好懂,我这次回去主要是想和他们说一声,说我已经做了药铺的学徒了,保准他们比什么都要高兴!”
他们眼下住的平房与方家的本宅分别在村落的两边,距离并不算短,但方重山并不想继续叨扰蒋大叔,索性特意赶早,与姜然一人背一个背篓,准备徒步走过去。
走到方家门口,老远就瞅见蹲在门槛上低头玩游戏的小孩,方重山记得他,是他便宜大哥方重喜的孩子,今年刚刚满六岁。
因为是个小双儿的缘故,在家中并不受待见,没有取正式的名字。
家里都管他叫小可怜,据说是因为出生时早产,小小的一只连哭都不会,方老太太看他可怜兮兮的蜷缩成一小团,随口一说的:“看着可怜的很,那就叫他小可怜吧。”
小可怜这个诨名,方重山实在是叫不出口,只好想了个折中的法子,喊了一声:“小怜,你看看谁回来了!”
瘦小而又脏兮兮的小孩闻声回头,瞧见方重山脸上挂着的和蔼微笑,不自主地打了个寒噤,玻璃珠似的清澈眼里飞快的掠过恐惧的神色,他害怕的低头,小小的叫了一声:“阿、阿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