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旭儿,要不,要不让你父亲,去请县里的张先生?”王夫人纠结的开口,县里的张先生,是一位有举人功名老爷,平日也曾跟人夸赞过王旭。
以王家的条件,要是散尽家财,有几分可能让王旭跟随张举人开蒙。
至于薛牧山,王家的这点家底,人家根本就看不上,大家非亲非故,哪怕王旭从小就有神童之名,也请不动当代大儒为师。
“张举人……”
王旭还是摇头,随后注意到王夫人脸上的忧色,赶忙开口道:“母亲莫慌,孩儿正在谋划,目前已经有几分眉目,让薛大儒收我为徒了。”
“真的?”王夫人不信。
“当然是真的,孩儿还能欺骗母亲不成?”
王旭笑的很灿烂,如果以正常情况,他想拜薛牧山为师,光有神童之名还不够,起码还得有秀才功名,才会被对方正眼看一下。
不过,薛牧山与其他人不同,他出身于北方豪门,有三大爱好,骏马,书法,还有猎鹰。
少年时期,薛牧山读万卷书,行万里路,曾单骑走天下,畅游九州之地。
如今老了,骑马的爱好已经被薛牧山舍弃,只剩下了书法与猎鹰。
王旭自负,一手唐代大家颜真卿的颜体字,足以被薛牧山刮目相看,只要让自己的书法进入薛牧山视线,收徒之事应该不难。
难的是,薛牧山隐居的三涧溪,外人根本进不去,他也不出来,只有飞禽走兽才能通行。
王旭必须找到上等的猎鹰,作为晋身之资,才有可能将薛牧山引出来。
猎鹰,他已经让人去打听了,溧阳县多山,猎鹰也有不少,有了眉目他便会行动。
只是这事急不得,快了三五个月,慢了一年半载,不是说解决就能解决的。
“唉,都怪爹娘没本事,要是我王家,也是世家大族,怎么会为你请个妥当的老师都请不到。”听到王旭的话,王夫人陷入自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