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星抱着猫往顾家走,而顺福则包裹的严严实实,拿着钱往城外流浪汉聚集的地方而去。
顺福头上围着黑布,就连手上都戴了手套,他刻意咋的了声音,为的就是怕被人认出来。
在桃花镇上,老板娘的香粉店,拥护者多到数不清,顺福不想被那些人盯上。
他找到之前跟他有过合作的位流浪汉,许是才吃过饭,群流浪汉正聚在一起吹牛皮。
“我今天去讨饭时,见到了那传闻中的老板娘,确实漂亮。”
“得了吧,就你?那些人没给你打出来?”
“老子就是站在外面远远看了眼,他们做什么要打老子?!”
“啧啧啧,这你就有所不知了。”
“前段时间,咱们这边的个,就因为进了店里,就被那些人拿着东西给打出来了,喏,到现在还没好呢。”
“搞不懂你们怎么想的,长得再好看不就是一个人吗?个鼻子两个眼睛张嘴的,有什么可稀奇的。”
“看你就不懂欣赏。老板娘身上好像有种魔力,我要是能近距离看她一眼,真是死而无憾了!!”
顺福听着他们的话,心里阵胆寒。
这老板娘真的不是妖怪吗?哪里有人能好看到这个地步呢?
美色迷人,也不能一下子迷惑住这么多人。
就连太阳和钱都有人不喜欢,而老板娘,在顺福的印象中,好像从来没听到过有人说她坏话,听到的都是赞美的话。
就算是嫉妒她美貌的人,也很少会用恶毒的语言咒_骂她。
这在顺福看来,就是怪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