杰森撇了撇嘴,又是一个不认识的人。
片刻之后,他的脑海里被灌输了一段虚拟记忆。
杰森和大卫相识于纽约。
那时的大卫只是混迹在街头巷尾的小混混,而杰森在纽约地下世界已经小有名气,并且正在招兵买马扩充实力。
为了混口饭吃,大卫慕名而来想要在杰森手下做事。
经过一番测试,杰森发现他的身体不算强壮,对格斗技巧也是一窍不通,就连人际交往也是一塌糊涂,唯一的特长就是枪法还凑合。
可当时他们黑帮做事大多是靠拳头,只有在危及生命的情况下才能用枪。
纽约州控枪非常严格,如果黑帮一有矛盾就开枪对射,那他们早就被纽约警局给铲除了。
所以无论什么帮派在招募手下时,对枪法这一项的要求都不是特别高,他们更倾向于身体强壮,能打能抗的壮汉。
杰森原本不愿意收下大卫,但看在他是华人的份上,还是给了他一份能填饱肚子的工作。
即便如此,大卫对杰森也是感激涕零,他在加入帮派后做事干活都非常勤快,别人不愿意做的脏活累活,他反而抢着去做。
没多久,杰森便注意到了他。
一番摸底考量之后,便将他提拔到了身边。
成为杰森的贴身手下,大卫的经济条件渐渐变的富裕。
可他不赌不嫖,不喝酒,不抽烟,总是攒钱跑到靶场去练枪,一练就是大半天,直到把身上的钱全都用光。
渐渐地,大卫的枪法变得越来越出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