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到晌午,清漪院前也没有熟悉的身影。
沈欢欢自觉无趣,也便不想再去想了。
总归楚璃若是有什么未尽之言,也该来院前同她一叙,可若是无话可说,昨日为何还要在大庭广众之下拽住她的身影,闹得一片狼藉?
雨晴见她眉头紧皱:“姑娘,楚二公子来了。”
沈欢欢想了想,还是配上了自己的短剑,毕竟不是身在王府,谁知道上京城有没有不长眼的毛贼,她可没有盘缠经得起人家顺手牵羊了。
“走吧,咱们且去看看这上京城同蜻蜓山有什么不同!”
楚歌已经在外面恭候多时,见二人出来,便引着上了角门的马车。
上京城与蜻蜓山不同的实在太多,沈欢欢看什么都觉着新奇,侧目瞧了一会儿,却立在一处卖剑穗的小摊上走不动路了。
店家笑着说:“姑娘,这是东海的暖玉,用着上好的丝线编织而成,出剑时若惊鸿彩云,最衬姑娘您这把短剑。”
玉确实是好玉,线确实是好线。
可让沈欢欢移不开目光的,却是玉坠之上一个小小的囊包,上面绣着一只栩栩如生的蜻蜓。
她从未见过,这样逼真的刺绣,恍若跃然而飞。
俗话说瘦死的骆驼比马大,沈欢欢虽是家境落魄,但自小也是锦衣玉食长大的,她还从来没有为一枚剑穗犯过难。
雨晴攥紧钱袋,冲她摇了摇头。
沈欢欢只能叹了口气,越发不想在这上京待下去了。
不过说来也奇怪,这么些时日,雨落应当早就回到蜻蜓山,理应是该快马加鞭地赶了过来。
毕竟她与楚歌进京是慢得不能再慢,换成雨落他们,也早就能过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