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哎,好。”

风起鸣虽然四十多了,人倒是十分机灵,看到茉儿和叶朝南如何串菜,他就学着如何串,串出来的成品竟也不比他两个串的差。

客人来点餐,风起鸣也帮着招呼,他能说会道,一点不犯怵,完全不像是第一次在小吃店招呼客人的样子。

不过一个上午,风起鸣就完全摸熟了小吃店的运行规则,和客人们打成了一片。

吃午饭时,茉儿偷偷跟步细细说悄悄话,夸赞风大叔勤快又会来事,比她和叶朝南都强。步细细不置可否,风起鸣这个人跑了十几年的江湖,说话处事自然是机灵的。

甜瓜啃着鸡腿,津津有味。风起鸣打量了小甜瓜,笑道,“这孩子倒可爱?多大了?”

叶朝南笑道,“四岁半,快五岁了。”

“那还小。哎,细细,你早上是把孩子送哪去了?”

“私塾,送去上学去了。”

上学?风起鸣睁大了眼睛,“女娃儿 还要上学呐?而且,这么小?能学到什么?”

步细细道,“她已经会写自己的名字了。”

风起鸣摆手,“哎,没用的,小女娃儿,最重要的是以后嫁个好人家。学学女红,这倒是好的。学写字,有什么用?”

叶朝南和茉儿一愣,风大叔和步细细不是父女吗?想法为什么不一样呢?而他们俩已经被步细细扭转了思想,都认为女孩也应该读书。

茉儿下意识反驳,“学会了写字,以后可以自己开店啊!”

“开店要什么会写字?认得钱就行了!细细,你不也不会写字吗?不也开店了吗?”

叶朝南惊讶,“姑娘会写字啊,风大叔你不知道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