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么珍贵?
谢荷翁摸着口袋里的鹿王角,决定回去以后,一定要找个牢固的绳子,把它系脖子上。
突然他耳朵被撞了一下,凌霄凑过来,分享道:“你知道吗,鹿王留在大堂里的血,被秋宫偷偷收集了,卖给宛青丝,一共卖了八百万铢!”
“宛青丝?”
谢荷翁瞬间想起来了,身穿绿袍的柔弱妇人,还有她发着绿光的大肚子……
“巨鹿血啊,多么珍贵!宛千丝听到消息立马通过我联系到了秋宫。”
“你知道的,他们蜘蛛一族,怀孕的雌蛛吃不饱,她的丈夫可是很危险的。”
谢荷翁听出了凌霄话音里的小得意,笑着问,“他通过你联系的秋宫,给了你什么好处?”
凌霄花往走廊内瞅了瞅,不见秋宫身影,才小声说道:“一匹蛛丝布!防火防寒防毒,且千年不腐,是件好宝贝!你可别告诉秋宫啊!”
“嗯嗯,不告诉,我发誓。”谢荷翁抬起左手,两指向上做了个发誓的动作。
他两闲聊着,一直摸鱼到吃晚饭。饭堂里,谢荷翁吃饱,擦完嘴要溜回去睡觉,被凌霄叫住了。
“别走别走,我给你找了个私活儿!”
“干嘛?我今天很困。”谢荷翁说完,应景地张嘴打了个大大的哈欠。
“跟你上回一样,很轻松的活儿,酬劳还很高!”
凌霄埋碗里的藤拔-出来,在空中挥舞,“还是宛青丝,这次也就是去走走跳跳,给她的孩子打个样。”
“我不去。”
谢荷翁立马摇头,上次要没阿善奴帮忙,他早死在那座盘丝洞里了,有钱赚,也得有命花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