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寻:【为什么?】
3347:【我盲猜一下,你写的小说成绩应该不错,毕竟一般小作者是不大可能遇到这种像是捅了马蜂窝一样,负面评论多到想走法律程序的情况。】
3347:【你发的求助帖我看到好几次,开始都没有留言,感觉你好像已经下了决心。就是想跟你说,走法律程序可能会让你事与愿违。在帖子里说这种话多半会吵起来,所以才想加好友说的。】
方寻顿了一会儿:【我想问一下,你说的事与愿违是什么意思?】
3347:【那你是为什么想要走法律程序的?】
方寻:【人被冤枉了,要个说法很正常吧。】
3347:【是很正常,也很合理。但是你有没有想过这件事会给你带来什么影响?】
3347:【我知道肯定是有人说了很过分的话,才让你下这么大的决心,毕竟走法律程序也是费时费力的事。而你要起诉的也是冤枉你的人。每个人都该对自己说的话负责,网络不是法外之地,这些都没错。但是你想过这件事在外人眼里会变成什么样吗?】
3347:【你起诉冤枉你的人,但是在外人眼里,这件事不是一个人被冤枉了,走法律途径证明自己的清白,而是一个作者告了自己的读者。】
3347:【后面这个说法有多可怕,应该不用我细说了吧。】
方寻看着对话框忽而沉默。
3347:【暂且不说法院会不会受理。但是一个会把读者。】
3347:【或者说把“读者”送上法庭的作者,后面等着的是什么你有想过吗?】
方寻噼里啪啦打字,输入框里的字写了又删,删了又写,反反复复也没能发出去一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