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
原主的弟弟明清宁,现在是高二的一名高中生,学习不咋地,整天打架斗殴,妥妥的小混混一名,明代觉得心累,他这忙活了一天连口热乎饭都没吃上,真的好吗?
明代匆匆脱下家居服,从原主的衣服里拎出唯一一件t桖,套在了身上,下面则是套了一条牛仔裤,将那两条完美修长的大长腿完全藏了起来。
之后他便到车库里取了车一脚油门飞了出去。
一中校门口外有两条小吃街,巷子里鱼龙混杂,什么人都有,原主弟弟平常喜欢到小吃街吃饭。
小吃街的后面是一排民房,许多游手好闲的无业游民喜欢在这里晃荡,小吃街的前面呢就是一片灯红酒绿,网吧啊,ktv啊酒店一类的,明代的弟弟显然是这里的常客。
自原主辍学以来,家里的一切花销都是明代给的,至于这个弟弟,原主基本就没怎么管过,每次回去都会给明清宁许多钱,明清宁便拿着这些钱胡作非为,这次的事件就是因为明清宁交了一个女朋友,结果这女友的前男友找上门来,明清宁一言不合就将人给打了,这不这次人家找了人来砸场子。
明代赶到的时候就看到自家便宜弟弟在被人追着打,抓他的那伙人显然不像是学生,更像是社会上出来混的,人家手里还拿着棍子,棍子打在身上明代都觉得疼。
他弟弟也是个狠人,是个不吃亏的住,别人用棍子打他,他就算是用咬的也得啃下打他那人身上的一块肉。
巷子里灯光比较暗,明代那辆豪车的大灯一晃,好多人都下意识的抬起手臂想要挡住这刺眼的灯光。
然而就在这伙人后头,有人拿着一把钢刀朝着明清宁走来,明清宁这会儿正因为这刺眼的灯光微微抬起手臂,当闪着寒光的刀光到了眼前时,他下意识用手臂去挡。
挡完之后,明清宁意识到自己被砍了,以前他们打架最多就是拳脚相加,偶尔被人用棍棒打,被人拿着刀砍还是第一次。
明清宁怕了,尤其是当看到胳膊上的血时,他心头慌得一匹,他想过转身就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