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代,“”
他又不狗,不会见人就咬,就算他真的吃人,那他也是一只挑食的丧尸。
一般人他还真看不上。
“放心吧,就你这样的,我一般下不去嘴。”
有人接着又问,“你们当丧尸的吃东西还挑口味,你说说你到底喜欢什么口味的人?”
大家伙都在心里想着,等会回去他们就在身上涂满辣椒粉一类的东西,眼前这只丧尸讨厌什么,他们就往身上弄什么可怕的味道。
明代要被这些人给气笑了,他想了想道,“我喜欢吃干净的,身上香香的,味道甜甜的东西。”
大家,“行,懂了。”
回去就动手,以后他们都准备不洗澡了,身上弄上除了甜香之外的各种味道,保证呛鼻子的那种。
待看热闹的人群都散去,明代基本也恢复了身为人类时的模样,这时他才一拍大腿,对还趴在他背上的岑博扬道,“遭了,把闺女给忘了。”
岑博扬,“”
他这段时间一直跟明代在外面奔波,怕影响到闺女,他们便找了一户靠谱的人家,让他们帮忙照看闺女,为了答谢这户人家,他们带回来的物资都会多拿一些分给这家人。
经过昨晚这么一遭,据说许多人家里还没反应过来就都变成了丧尸,不知道这户人家
岑博扬催促道,“还等什么,去找闺女啊。”
他们简直无法想象,要是闺女被丧尸给咬了会是个什么情景。
明代也顾不得跟傅闻越说话,带着岑博扬一阵风似的跑远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