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天他可是近距离观察过明代,虽然是年过三十的老男人了,但他的皮肤保养的很好,十分紧致光滑,像是二十出头的年轻人。
这人啊,总是年纪越大阅历越丰富越是有味道,就像是一壶陈年老酒,对路易斯来说,明代就是这样的人,如此才会让他念念不忘。
路易斯这么说着的时候,眼睛还盯着明代离开的方向,久久不舍得收回自己的视线。
“抱歉,我实在太喜欢明代这个人了,他身上总有一些让人无法自拔,移不开目光的特质,是吧?”
路易斯毫不掩饰对明代的欣赏与喜欢,童朗就只能将那份憋闷嫉妒与不甘默默的咽回肚子里去。
童朗还能说什么呢?
路易斯是他招惹不起的人,他若是还想在这个圈子里混,就只能把路易斯哄得开开心心的。
“他的确很招人喜欢,说起来我与明代认识也十多年来,当初我们还是同期出道的新人,还住过同一间宿舍。”
童朗像是有所感慨。
这一下路易斯便把目光放到了童朗身上,且他的目光发亮,他用不怎么流利的中文道,“真的吗?那你能告诉我明代有什么喜好吗?”
童朗,“”
他差点被呕死,真的。
都过去这么多年了,且他与明代十多年未见,当初又不是很熟,哪里知道明代的喜好?
最后童朗就只能赔笑,说了一些无关痛痒的关于明代的话题。
既是如此路易斯也听得津津有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