很可惜,当初他啥也没对明代干,就连拉拉小手,简单的拥抱一下都没有。
这么一想,温霆觉得自己当初花那么多钱雇佣明代当替身,血亏。
他图什么呀,把人放在身边?一个周就见那么两三次,还就见那么一会儿,钱还没少给,啥福利没享受到,最后还把自己给搭进去了,把心遗失了。
这亏本买卖干的。
怪不得他老爸经常骂他,说将来他们家要是彻底败落了,一定是败在他手上了。
温霆现在就觉得这话说的可能没错,因为现在他竟然产生了一种,就算把他们老温家全败光了,只要能留下明代,那应该也是值得的。
但很明显,他后悔的有点晚了,因为明代这根白菜帮子被简言那头猪给拱了。
以前他有多稀罕简言,现在就有多讨厌。
人的想法改变或许就在一瞬间。
反正只要一看到明代这破了皮的嘴唇,温霆就知道明代肯定是被简言弄到手了。
他只是没想到,简言平日里看起来老老实实,清清白白,冷冷清清的,结果到了抢人这件事上,他干的比谁都麻溜。
果然,他们骨子里留着的血都是一样的,那就是占有跟掠夺。
温霆想到简言气就不顺了,他阴阳怪气,酸溜溜的嘲讽道,“这大热的天,你穿成这样不热吗?”
明代低头看了看自己的衣服,嗯,很干净,过分纯洁了。
唯一不同的是他这件白衬衫是长袖的。
没办法,简言那个禽兽恨不能将他全身都给啃了,他胳膊上小臂上,都有草莓印记,不能露出来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