起初因为这个世界的人大多没有听过什么是妖精,所以也卖得不好。但一旦有人看下去了,又传开了,生意也就大火了起来。
也就是因为这样,书坊的掌柜和陶向晚约了好几次故事,但都被陶向晚婉拒了。
写一篇故事得花好些功夫,在他写的时候,流景会悄悄地避开,生怕打扰他。
陶向晚不喜欢牺牲和流景相处的时间,去换被别人喜欢,这不就是本末倒置了吗?所以陶向晚一月也就写几回。
“夫君不用担心我的。”流景知道后,有些担心,“在夫君写的时候,我可以去做一些其他事情呀!”
陶向晚注视着流景,没吭声。
其实他好几次都看到流景在他写这个的时候,一个人挎着篮子去山上摘菜,或者是去溪边抓小鱼。
一切都是一个人,而他的景宝最不喜欢一个人。
陶向晚抱住了流景,“我更喜欢和景宝一起。”
流景咬了咬嘴唇,回抱回去。
于是事情就这样定下来了,陶向晚给自己定的写的次数不多,和流景在一起最为重要。
只要两个人在一起了,哪怕只是去种地都是幸福的。
陶向晚只要写好了一篇,都去读给流景听。
这夜流景听了,许久没有缓过神来,“明明只是一个故事,为什么我会那么伤心呢?”
这回的故事是一只狼妖和人类相遇、相爱直到分别的故事。狼妖化作男人去到人类世界,差一点被识别了身份,关键时刻却被一个富家公子相救。
这富家公子人心善良,却是个患绝症之人,只能得到狼妖的心才能得以维系生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