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人类真好,想要。
逄风每次离开殿中,都能带回满满的一碗肉回来。狼总觉得他不在的时候是去打猎了,它对此崇拜极了。
它用爪子托着脑袋,想入非非:要是他能做自己的妻子就好了。
好看又温柔,而且很强大,正符合这个年龄小狼崽子对理想伴侣的一切想象。唯一美中不足之处就是他一身病骨。
不过狼有信心将他身体养好。到时候它要找一个又大又舒服的干燥的洞,供他们睡,每天去雪山捕最肥美的驼鹿。
千里之行,始于足下。
狼想着想着,顿时支棱起来。
于是逄风提着药回来,便看见了这一幕。
他趁中午的功夫,将狼放在庭院晒晒太阳。逄风临走时布设了结界,结界里温暖如春,没有什么伤到南离的杂物,也限制了南离的活动范围。他自觉万事无忧,就去取药了。
结果南离依然起了幺蛾子。
逄风提着药包,却不见南离。他蹙着眉寻了半天,才注意到两条和泥土颜色相同的灰扑扑大尾巴,它们正惬意地摇啊摇,好像两根随风摇晃的狗尾巴草。
狼不知何时打了一个大洞,旁边堆了高高的泥土。已经变成小灰狼的它正惬意地眯着眼睛在洞中趴着,甚至没忘了带上它的小垫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