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筒对面是一道男声,以密集的专业术语向许梦冬重复她经纪约中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乙双方可以协商一致以书面形式解除本合约, 但乙方解约后三年内不得从事演艺相关业务,包括配音、及网络直播等。
“许女士, 公司这边监控到您最近在从事直播电商工作,所以要提醒您,您和公司的合约原本是十年, 而您在第八年提出解约, 所以按照合约规定, 您不能”
许梦冬没有耐心听下去, 直接打断:“抱歉啊, 我问一下, 谁让你给我打的电话?”
对方明显一愣:“没有谁, 监控前艺人动态也是部门的工作内容之一”
“哦, 我还以为是周总让你打的,”周总是经纪公司一把手,也是当初签下许梦冬的人。
许梦冬语速快,但她其实特平静,和对方说:“你去问问周总吧,他会给你解释的。”
就这么挂了电话。
许梦冬坐在炕沿发呆,她想起很久以前刚和经纪公司签约入行的时候。
表演系有规定,大一大二的学生是不能签公司,也不能在外面接戏的,这是对学生的一种变相保护,但事实上,不用等到大一开学,高考结束刚拿到录取通知书,许梦冬就被经纪公司找上门了。
对方先是拿出了她艺考时被抓拍的照片,大力夸赞她有多么多么上镜,多么多么有潜力,然后摆了一份合约在她面前,还表示条件不满意可以再谈。
对方告诉许梦冬,新人是要抢的。
当有第二家,第三家,第四家经纪公司找上她时,许梦冬才理解了这句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