顾启明先尝了口芋头,带着一股子独特的清香,因为吸饱了汤汁,再加上本身的甜味不明显,吃起来更加咸香软糯。

鸡肉也炖的软烂,肉质细嫩一点也不柴,越吃越有味,比饭店里卖的的都好吃。

林星见他烫着,赶紧倒了杯凉茶推给他:“小心烫。”

见顾启明吃得开心,林星也很高兴,他已经很久没有这么满足地跟人一起吃过一顿饭了。

这些年他都是一个人过来的,因为还有债务缠身,只有逢年过节才敢添上些荤腥。就是这村里稍好些的人家,平日里也不敢这么大口的吃肉。

吃了鸡肉芋头,顾启明又捡了块贴饼吃,贴饼是直接粘在锅边的,底下焦焦的一层,蘸着汤汁也很不错。

顾启明饭量大,平时都要吃三碗米饭才能饱,更不论说林星还做得那么好吃。等两人都吃饱喝足后,一盆芋儿烧鸡吃的就剩下汤底了。

吃过饭,林星又在院子里摘了两个地黄瓜,拿井水洗一洗就能吃。黄瓜脆嫩爽口,饭后吃再好不过。

顾启明起身收拾好桌子:“我先去刷碗,等会儿再烧点水沐浴吧。”

“不用了。”林星回道,“拿刚刚盛出来的热水兑些水擦一下就行。”

农家人没有那么多讲究,夏日里都是打盆水在院子里晒,等晚上就能洗澡,哪里会废柴禾烧水。

“那行,直接在院子里洗吧,也好打水。”顾启明也没那么多讲究,这会儿自然是听他的。

林星脸色一红:“我去耳房,分开洗快点。”说完便匆匆去厨房兑水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