卖鸟的老板说,这鸟最喜欢桃花,又经过专业训练。

如果鸟丢了,就把它最喜欢和最熟悉的东西放在窗台上,吹这只骨笛,他就会回来了。

顾时照着他说的,将香囊,敞口放在了窗台上。

推开窗,便开始了漫长,又刺耳的吹奏。

终于,在天色渐晚的黄昏,那只吃大了肚子的雀鸟,懒洋洋的飞回了,顾时房间里,凌射为他布置的的温馨巢穴。

连看都没看一眼顾时给他准备的桃花酥。

顾时喜出望外,一回来,就把准备好的小竹筒,绑在了小雀鸟的脚上。

“去吧!替我把信送给他,我知道你一定能找到他。”

金丝雀确实能找到凌射,可他真正的主人,是迟胜。

因此,接下来的一个月,所有的信,都送到了迟胜那里。

迟胜看完,冷哼一声,直接烧掉了顾时对凌射的欠意,连纸灰都不曾留下一点。

直到那天,大病初愈的凌射推开窗,小金丝寻着熟悉的气味,落错了窗台,凌射才无意间收到了顾时的第一封信。

“凌射,你在哪?过的好吗?你已经离开一个月,今天腊八,喝腊八粥时,记得加糖……念你的顾时”

小金丝脚边,坠了一小块,信纸包裹的糖块。

一向不喜甜的凌射,第二次,吃光了顾时给他的糖。

记得上一次,还是在他离开顾府的那天,他们在街上一起吃的芝麻灶糖。

那次的甜蜜与满足,足够他回味一生。

第二天,凌射又收到了顾时的传信。

“阿射,你消失的第三十一天,还是杳无音信,我开始怀疑,我写的这些信,你是否能收到,求你报个平安……念你的顾时。”

凌射站在窗口,每天看着顾时从红楼的楼下经过,他都会想到顾时决绝转身,跟着他父兄离开的场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