姜余早早的给“宝宝”取好了名字,?,有他,有轩辕玉,他们在一起,很爱很爱宝宝。

姜余时常会跟小兔子说,担心宝宝会像自己一样傻,他自己一个人受欺负就够了,他不想宝宝也跟他一样,更怕男人会讨厌宝宝,他跟男人提了很多次,男人一次也不理他。

他是个傻子。看不清男人眼里的复杂的神色。他针脚很笨,给宝宝做的小衣服,小鞋子都是丑丑的。着急了他会生自己的气,用手捶脑袋。讨厌自己,为什么这么傻,这么笨?

小兔子答应他,下次带着轩辕溟一起来,他法力高强,一定能有办法。

小兔子走的那一天,姜余站在门口摸着肚子跟他挥手告别,昏黄的夕阳打在他身上,像盖了一层蜂蜜,温柔,凄凉。

小兔子当时心口莫名一痛,没曾想,那竟是永别。

他大概永远都不知道。每次他觉得宝宝在肚子里踢他,其实是妖丹在啃食他的肉。

轩辕溟冷眼看着背影模糊不清的轩辕玉,他早就提醒过他了,他还有机会的……

轩辕玉在赌,刨了丹,傻子不会死,在赌父王疼爱他,会心软,可那样一个丧心病狂的人,连自己的儿子都不放过,又怎么可能会对一个毫不相干的傻子心软呢?

王位和傻子。

他没有丝毫犹豫的选择了前者,轩辕戟暗示过他只要刨了血丹,就把王位传给他。

傻子死了后,轩辕玉自己也想不明白,明明只是死了一个可有可无的傻子。

为什么他自己的心也跟着死了?

他像个孤魂野鬼,飘飘荡荡的游离在人群之中,从人人都趋之若鹜的大殿下,风神俊朗的轩辕玉,变成了唯恐避之不及,甚至唾弃的流浪醉汉。

想着姜余,小兔子难受的想掉眼泪,香喷喷的馄饨,吃了两个就没胃口了,轩辕溟哄了好一会儿,小兔子又才勉勉强强吃了三个。

潮雨看的火急火燎,吃个东西这么难吗?别说馄饨了,汤他都喝的干干净净。要不是怕别人笑他,他连碗都想舔!

吃完了自己的,直勾勾的看着轩辕溟碗里的。轩辕溟晓得他胃口大,知道他偷小厨房的肉,全然当做没看见!

一百多岁的娃娃,计较起来他自己也上火。

抬起手背把碗推到他面前,“吃吧!”

潮雨一把捧起碗,“谢主人!”

勺子都没用,就“呼呼”往嘴里倒。

除了小兔子看的目瞪口呆,其余两人早已习以为常。

“他,他不怕烫吗?”小兔子问。

“死猪又怎么会怕开水烫呢?”轩辕溟说完,潮雨是一点也不在乎,反正吃饱了,爱怎么说怎么说呗!

潮风摸了摸这些脸上的猪头面具,摘也不是,不摘也不是!

回去的路上,小兔子困了,趴在男人背上迷迷瞪瞪的睁不开眼,潮雨根本就没玩儿饱,走的不情不愿。潮风一开始还提醒,后边就直接用脚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