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还狡辩”陈晶晶一只手提着她,“有什么话,去警局说吧。”
…
一个小时以后,警察局,审问室内。
此刻,张艳艳的手上,带着手铐,穿着监狱服。
陈晶晶坐在她的对面,中间是一盏灯,那灯的灯光,发出刺眼的光芒。张艳艳用手遮掩着眼睛,躲避着那光芒的照射…
陈晶晶开始审问:“叫什么名字”
“张艳艳。”
“多少岁”
“23。”
“把你拐卖女童晨晨的目的还有经过,详细的述说。”
“我交代,我什么都交代,我真的不是人贩子。是这样的,我以前是水上人间的一个舞女。”
“1个礼拜之前,我的一个‘老客户’,找到了我。嘱托我做一件事。”
“他交给了我一张照片,那个照片上是一个小女孩。就是你们口里的那个晨晨。他让我找准机会,偷偷的去把那小女孩给‘偷’走。让我代为照料几天。”
“他说,他只是想和他老婆开个玩笑。等过了几天以后,他就会来接走那个女孩。本来,我是不想做那件事的。可是,他给了我5万元,说如果我事情办成了,那些钱就是我的。”
“我当时,也是财迷心窍了,所以就同意了。”
“2天前,我按照那个男人告诉我的时间和地点,前去‘东门菜市场’,果然让我看到了那个女孩还有她妈妈。不过,小女孩的妈妈,当时一直牵着她手,我找不到机会抱走他。”
“不过,就在我一筹莫展的时候,机会突然来了。那小女孩的妈妈,突然去上厕所了。我找准机会,把那落单的小女孩,给偷偷的抱走了。”
“我抱走那女孩之后,就在我的公寓里,待了一段时间,可是,那个女孩一直哭闹,所以我又带着她来到了宾馆。”
“我们住在宾馆里,第二天,就有一个女人。来接那个小女孩。因为事先和那个男人约好了,所以,我便让那女人接走了她!”
“而我,也得到了那5万元的报酬。”
“警察同志,这就是事情的所有经过啊。我真不是人贩子,我只是受那个男人的嘱托而已…”
“对了,对了,那个男人,是那小女孩的爸爸!不信的话,你可以去问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