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彼之砒霜,吾之蜜糖

那方,陆星辰已经带着苏沫熙去了办公室。

陆星辰去接苏沫熙的时候,程琦就在那个从不让人进,就连打扫都是陆星辰亲力亲为的办公室门口等着。

苏沫熙的办公室,早在陆星辰接手公司的时候就准备了,就在总裁办公室旁边,紧挨着。

其实他也不知道苏沫熙会不会回来,只是下意识地这么做。

就像当初陆建林夺公司的时候,他无意识地要了慕熙公司。

因为苏沫熙曾经说过,她想自己开一家服装公司。

她想要的,陆星辰都提前准备好。

她要,他就给,她不要也无所谓,做这些事情,他甘之如饴。

他只怕在苏沫熙开口的时候自己办不到罢了。

公司完全是按照苏沫熙的喜好准备的。

或者说,是以前的喜好。

在苏沫熙打量公司的时候,陆星辰有些惴惴不安,“怎么样?喜欢么?”

时隔六年,他不知道苏沫熙的喜好是不是还和以前一样。

若是不一样,会不会不喜欢?不高兴?还是……再一次离开?

只要想到苏沫熙会消失,陆星辰就觉得胸口像是被捅了一把刀子,慢慢旋转,深挖着血肉。

痛到难以呼吸。

“喜欢。”苏沫熙有些晃神,办公室的装修和她曾经随口说的相差无二,难为他过了六年还记得。

只两个字,却让陆星辰觉得得到了救赎。

要他的命都行。

身后,程琦微不可查地缓缓退后一步。

总觉得总裁身上有些不太稳定的气场,他怕自己变成被殃及的池鱼,所以,还是不要靠近了……

想着,程琦悄悄掀起眸子,瞄了眼苏沫熙。

这就是总裁念念不忘六年的人啊……

自从他成为陆星辰的秘书开始,整整三年的时间,他都没见过陆星辰像现在这样。

像个活人。

只敢瞄一眼,程琦飞快移开了目光。

他能够留在陆星辰身边当助理,不仅是因为能力,更是因为识趣有分寸。

未来的总裁夫人,他可不敢多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