乞丐,每个时代都有,尤其是这个时代,吃不起饭的人多得是,也不可能全都帮的过来。
不过,身边就有个乞丐头子,应该能帮到一些吧。
叶君对洪七公说道:“这个小乞丐是你们丐帮的吗?”
洪七公微微摇头,道:“丐帮弟子身上会缝制特殊的口袋,这个小乞丐并不是丐帮的!”
过不,洪七公也明白叶君的意思,无非是想让他施以援手。毕竟,如果有丐帮照顾,这个小乞丐会好过许多。
洪七公本来就是狭义之人,正有此想法。
丐帮,不就是收留天下乞丐的吗?
洪七公上前道:“小娃娃,你自己在此讨钱?可有家人?我带你去找本地的丐帮,让他们照顾你,如何?”
哪知道,小乞丐却猛地一缩,神情惊恐的连连摇头。
“你不愿意就算了!”洪七公不以为意,也不是所有的乞丐都愿意加入丐帮受到管制。
旁边,叶君却隐隐觉得有些不对劲,神色阴晴不定起来。
这时,一个年轻乞丐走了过来。
众人也没在意。
哪知道,这个乞丐走到穆念慈身边,却突然一个趔趄,在穆念慈身上撞了一下。
穆念慈非但没有责怪,反而叮嘱对方走路当心。
乞丐连连道歉,准备离开。
突然,一杆大枪拦住了他的去路。
“把东西留下!”
正是叶君。
叶君轻轻一挑,乞丐袖子里便掉出一物。
正是穆念慈的香囊。
“你是小偷!”郭靖大怒,死死的抓住了对方。
乞丐见暴露了身份,非但不惊恐,反而大怒大叫起来:“谁是小偷了,我可是丐帮的人,拿你们点东西也是劫富济贫,你们快把我放了,否则叫你们走不出无锡城!”
叶君“嘿”了一声,讥笑道:“七公,原来,这不告而取,是丐帮的传统啊!”
“原来你便是那大名鼎鼎的魔君!”
洪七公走了过来,目光怪异的盯着叶君。
这段时间以来,两件大事传得沸沸扬扬。
一就是南方出祥瑞,神鸟显世,吸引无数人前来。
第二件事就是完颜洪烈之死。
其中,叶君大破金都,独战三千金兵的事迹更是震动天下,广为流传。
如今,走在酒馆客栈,哪儿都能听到有人声称当日亲眼所见魔君之威风。大街小巷,更是有不少背着大枪,模仿魔君装扮的狂热粉丝。
甚至,已经有人将其编成评书,名叫:“魔君破金都,一人斩千骑!”倒是吸引满堂喝彩。
洪七公身为丐帮帮主,消息最为灵通。
可也不清楚,魔君此人,到底长了什么模样?
江湖传言,人云亦云。
尤其是当然叶君杀戮了一晚上,浑身被血染头。
世人更是见他如地狱恶魔,把他描述成了青面獠牙,三头六臂,浑身带着血色火焰之奇特模样。
洪七公作为丐帮帮主,自然清楚三头六臂这之言,肯定是以讹传讹,但魔君能独战千骑,想来定然英武非凡,如楚霸王般力拔山兮气盖世的壮士。
可今日一见叶君,不过是个弱冠之龄,风度翩翩如富家公子,和传说中的杀人魔君简直相差千里,怎么能不吃惊?
不过,看到叶君手中的大枪,又想起刚刚领教的叶君那种霸道无双的“天罡掌”,洪七公心中便八九不离十了。
能做出这等惊天动地之大事的,必定是绝世高手。
放眼天下,绝世高手不过四位。东邪、西毒、南帝、北丐。
突然冒出一位魔君就已经够令人震惊了。若是又冒出一个能和他北丐平分秋色的人,那绝世高手岂不是成了大白菜?
洪七公冲叶君行了一礼,道:“刚才冲撞了魔君,却是老叫花子不对,向你赔不是。”
叶君哈哈一笑,道:“七公这是哪里话,我这个人最喜欢打架,不怕对手多,就怕对手不厉害,能和七公交手,是我的荣幸才对!”
洪七公却摇头道:“若你只是一个绝世高手,老叫花子最多和你同辈论交。但你是杀了数千金兵的魔君,为那些惨死的大宋子民报的血海深仇,老叫花子敬佩你。刚才却是老叫花子莽撞了,明日去无锡城,老叫花子请你喝酒赔罪!”
叶君不以为意,反道:“只不过是杀了一些鞑子而已,七公若是想要杀人,金国皇帝也逃不过你的刺杀,与其佩服我,不如自己动手,去杀个痛快!”
天下五绝,号称绝世高手,自然是天下哪都去的。
就拿洪七公来说,他曾躲在皇宫一个多月,天天偷吃皇帝的御膳也没人发现。若是当刺客,恐怕整个皇宫都会天翻地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