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过一个奴隶市场的时候,李易的目光被一个高大的身影吸引到了,那个绿皮肤的兽人目测有两米三左右的身高,发达的肌肉使他看起来像是一个略小一点的绿巨人。
这个体型巨大的兽人身份显然是一名奴隶,他被粗大的麻绳结结实实地绑了起来,身上满是深浅不一的伤痕,触目惊心。
奴隶主正在拿一根蘸水的牛皮鞭子狠狠地抽打着兽人,“啪”地一下,兽人的绿皮肤上马上浮现出一道血痕。他成功的吸引了很多人的围观,包括李易。
“大家都来看看啊,这么大个的兽人你们见过吗?机会不要错过,只要两百金币,他就属于你了。”奴隶主大声吆喝着。
“道格,你这家伙又来坑人了,这个兽人中看不中用,都已经出了名了。”人群里有人笑骂道。
“就是啊,听说他还特别能吃,一顿饭得吃掉一大桶饭,谁养得起啊。”又有人道。
奴隶主干咳了一声道:“他可以上竞技场赚钱啊,你们看他这身板……”
“呸,谁不知道这家伙上了竞技场不会还手的吗?如果不是他皮糙肉厚,早就死好多次了。”又有人揭短了。
“现在哪个竞技场还会要他出场啊,一点观赏性都没有,这兽人根本不知道进攻,观众们花钱可不是为了看这个。
被路人说了几句,本来有些兴趣的人都一哄而散了,奴隶主显然很懊恼,他怎么这么倒霉呢,不明所以地当了最后一个接盘的人,关键是这个兽人真的特别能吃,想送去矿场赚钱都没人敢要。
他把一肚子的气都撒在兽人的身上,皮鞭蘸了蘸水,一下又一下地向兽人身上抽去,那兽人被绑在柱子上,垂着头,动也不动,任凭皮鞭抽打,似乎已经晕了。
李易本打算走的,可那皮鞭抽打在皮肉上的声音却越来越刺耳,他叹了口气,知道自己老好人的毛病又要犯了。
“喂,住手。”李易喝止了那家伙,一边暗暗摸了摸自己的钱袋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