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86章 老元认家主

大唐龙牙 抉望 1143 字 2024-05-19

就是麻爪~如同字面意思,他现在手心就发痒,如果把这一百万挥霍光,那他老元绝对可以以“败家”的属性进入史书。

“怎么了?没信心?”

听到冷锋在叫他,老元舔了舔发干的嘴唇:“主家,百万贯呀!您就这么放心交给老奴?”

冷锋点点头:“你老元我还是信得过的,再说了我实在不知道怎么以本伤人,也只能交给你去办了。”

老元的耳朵自动忽略了冷锋后半句话,对他而言,“一百万贯拿去用”,没有什么比这个更让他觉得自己“有用”了。

可是………

老元跳下板车,对着冷锋拱手说:“东家,我老元生于破落的商贾人家,捉爬滚打半生,才找到了值得依靠的主家。元昌不才,请求主家收我为家臣,自此定当忠心为主,九死不悔,若有反复,定叫我元昌五雷轰顶,子孙死绝!”

说完,老元用自己的指甲抓破了胳膊,等待着冷锋的答复。

家臣认主,就是加入一个家族,成为附庸。这比朝臣认君主还要彻底,朝臣还可以“退休”,可是家臣却要为家主奉献到死。

不过相对而言,有付出也有收获,家臣在一个大家族的地位相当于宗派里的“长老”,拥有很大的权力,比如老元现在管理着天下楼和天下楼下属那么多的企业,这就已经是非家臣不可获得的权力了。

家臣不是主家主动收的,主动收的那叫手下,只有某个人认定自己有价值,认定将要附庸的主家是值得附庸的,才会主动提出做家臣,而主家考虑后觉得可以,才可以收入一个家臣。

冷锋现在已经有一个家臣了,那就是老李,对于老元,冷锋说不“眼馋”是不可能的,可是规矩在那里,他只能等着老元主动提出来。

今天,在长安郊外的路上,老元终于决定了认家主,这让冷锋喜出望外!

毫不犹豫的挽起袖子,用靴子侧面隐藏的刀片割破胳膊,这一刀的位置很讲究,虽然出了血,可是并不会留下伤疤。后世带来的习惯,冷锋还是觉得自己身上留下伤疤是耻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