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四十章 贱骨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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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吗的...混蛋,这样都没有弄死那个死戏子。”

一家夜店中,郑翔不爽的靠在沙发上喝了一口酒,要知道,这次郑翔为了可以扳倒李正言,可是花了一笔钱的,数字大概在3万左右,那是出了大血的。

可是谁知道最后还是让李正言给跑了,这让郑翔很是不爽,所以郑翔来到夜店中喝酒,准备喝完酒再去捡几个尸回家耍一耍。

其实这就是郑翔的恶趣味,像郑翔这样的公子哥,钱是有的,所以想要女人那是很简单的,可是我们的郑公子却喜欢捡尸。

捡尸是什么...很简单女生因饮酒过度而醉倒的时候男生把醉酒的女生捡走,再带走发生关系。部分人却认为,捡尸过程与找三陪不同,有不可预知成功与否的征服快感。

所以很多人喜欢玩这样的刺激,这个热潮是从宝岛传过来的,深夜过后,男女在酒精催情下,陶醉于“男爱捡、女被捡”的关系中,多名曾玩过“终结一夜单身”的男女,向媒体自白心态。

在宝岛某个区有很多的夜店,每周三、五、六吸引近三千名男女彻夜狂欢。宝岛一家媒体连续一个月观察,发现凌晨过后,满街男女尽是瘫坐、大叫、互拥、忘情激吻,甚至当街呕吐、狂哭、上演各种失态行为。

还有一位自称一年曾捡过三十人纪录的大卫说,“全尸不要,只捡半尸”。所谓“全尸”,就是醉到不省人事的女生,“半尸”约七分醉,“全尸有尸臭味,还会吐,很恶心,半尸虽然醉,仍有知觉,发生关系时会更主动。”

大卫表示,捡尸有“三不二有”原则,“三不”就是不找有男伴、不请同类酒、不过夜,“二有”即有酒量,有子弹。

但他曾差点出事,“有次跟妹过夜,隔天醒来,她开口要五万块,最后一万元解决。”捡过二十多个女生的小k说,“尸体”都是男生灌酒制造出来,“把女生灌个七八分醉,通常都能成功带走!”

他表示,跳舞时会搂腰测试,“不排斥又答应,就是可以带回家罗。”

另外,爱在凌晨三时后出动的c先生则表示,pub的女生比较爱喝,“若想对方醉的更快,会请特调酒。”二十七岁的d小姐表示,“这种事一个巴掌拍不响。”被捡过七次,其中包括在国外,“早上醒来,全身光溜溜躺在别人房间。”她虽自认不会醉,但常在意识模糊下,被人摸、激吻,“有时根本不知道对方是谁”。

这样刺激的行为很快就传到了京北,郑翔公子就是个中翘楚,而且郑翔公子还喜欢捡尸后拍摄留念,呵呵...可谓是口味独特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