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才知道,他也在这边读书准备毕业了,还是那般好看,有大把优质的仰慕者。
我呢?还能以什么身份去面对他,告诉他我是那个曾经害了他们家的林家的二小姐?
我知道,林家也同样在那个时候,趁火打劫了。
以前的他,触手可及;如今的他,早已站上我仰望的高度,遥不可及。
更何况,我们现在门不当户不对,而且我是那么普通。
我想,再靠近他一点点。
于是,他当上希然副总时,我马上去应聘他的助理。
他居然准确地叫上我的名字,帮我再点了一杯我喜欢的饮料。
我望着他,他有理有条地说话,我觉得,我开始沦陷了,不,是早已经沦陷了,陷得很深的样子。
亿千川喜欢简以沫,我觉得挺正常的。种马男配上虚荣女,真是绝配了。
要说我最讨厌的人是谁,答案只有三个字,简以沫。
在我十四岁时,我离家出走,结果很明显,我没有带足了钱,身上的衣服也脏兮兮。
这时,我看到了简以沫,她是我在学校的一个好朋友,在我看来她简直善良极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