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67章 道德

好说的那些个去高速lu拦人家卖狗车子的人,她们之所以觉得这种行为不道德,在某种程度是因为她们从小生活在一个没多少人吃狗肉的环境下,她们根本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会咬人的恶犬、她们同样不知道这个世界还有靠养狗赚钱养家糊口讨生活的人、也不知道她们的这种行为是明目张胆的抢劫、更不会知道吃狗肉是我们几千年化历史一件正常到不能再正常的事,因为她们在这方面的知识水平基本等同于0!

当然我这话有些过激啊,也不是说所有干出这种事儿的人脑子里都是浆糊啊,最起码那些靠这个来骗捐款的领头人不蠢嘛,人家能找到一群什么都不懂的小孩儿来骗那也却是始终本事,对?

其实啊,杀小号跟吃狗肉一个样子,假如、我是说假如我不吃狗肉啊,那况应该是,我坚决不吃狗肉、但也誓死保你吃狗肉的权利,这才是理智的人该做出来的事。

那青青,你说,你会去高速lu救狗吗?”

陆明都笑了,“你搞笑吗?在我眼里,狗这种生物,只有两种,一种是好吃的、一种是不好吃的。”

不服也笑了,“你才搞笑呢,观大江南北、走遍五湖四海,哪里有不好吃的狗?明明只有手艺不行的厨子。”

两人不莞尔一笑,但笑过之后,陆明还是说道,“道理可能确实是那个道理啊,但社会绝大多数正常人对高速救狗这种事看得还是较明白的,但游戏里杀小号这个事,绝大多数舆论风向……”

不服反问了一句,“舆论风向一定等于道德吗?”

陆明没有办法回答。

因为这个问题的答案一出口他完全没有办法反驳不服了。

什么叫道德?

一件事,大家都觉得对,那它是对的,它是道德。

如说小三,在现阶段这个行为还属于“不道德”,但假如说社会小三数量越来越多、歌颂小三爱如何坚贞不渝的越来越多,是不是有朝一日当小三破坏别人家庭的这种行为会成“道德”?

这绝对不是危言耸听,参考同恋,在几十年前这三个字光是在光天化日之下写出来已经是不道德了,但今天呢?是不是已经有越来越多的家承认同恋婚姻合法?法律是道德的底线,承认一件事合法,换言之,是否认这件事“不道德”——当然没有承认它道德啊。

归根结底,道可道非常道,人们只知道自己心的道、却没有办法窥视亘古不的天道,人们所能人知道的“道德”,是所有人心“道德”的集合,人越多,跟天道的差别会越大。

问题关键在于,舆论的风向,是可以人为操控的。

如说,有人发狗视频,手段极其残忍,当事人还边边笑,看过了之后,算是非常喜吃狗肉的人,可能也会批判他的行为不恰当;

但如果告诉你拍这视频之前那条狗咬死了当事人3岁的儿呢?

舆论瞬间会转而开始怜悯起这位当事人来。

那如果再告诉你这个当事人所谓的“三岁儿”是他养的一只猫呢?

这事又会继续反转。

最可怕的一点在于,很多人压根不会去查这个事件和其背后种种说辞究竟是真是假,只是跟风赶浪头得看别人怎么喷、自己也跟着怎么喷。

人常说“少数服从多数”,但也有另外一种说法是“真理往往掌握在少数人手”,这两种说法,哪个对、哪个错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