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1.第一百二十一章

初秋的徬晚,太阳刚刚落下,天边云霞染成一片艳红,美丽的如同一副画,秋风飒爽,吹的她心情舒畅。

不知道无忧在家里乖不乖?

两个月前,李彤跟着李明旭去派出所给李欢上了户口,顺带改了新名字——在这方面李明辉和陶静这对夫妻异常的默契。

对陶静而言,只要孩子姓陶,名字无所谓。至于李明辉,只要李彤不给惹他麻烦,这孩子叫什么名字关系也不大,但是他非常坚持,李彤必须姓李。

这方面李彤还是挺佩服李明辉的,这人在意的很多东西和一般人完全不一样。

陶无忧,这个名气是李彤从开心,安康,福润,瑞泽等等一堆的名字里抓阄选的,只能说完全是命运的安排,上天的选择。

李彤回家心切,决定抄个近路,从偏僻的小巷飞快的跑过,这个时代的小巷,还没有经过整修,地面凹凸不平,偶尔还有臭水沟,她跑来跳去,速度半点不慢。

她跑着跑着,眼睛眯着瞥了眼身后,脚下微顿,放慢了速度,装作跑累了的样子,慢步走了起来。

“喂!附中的……小妞儿!”

很快,李彤的面前出现了三个小青年,头发染着花花绿绿,造型也是乱七八糟,许是跑的太急,一个个还有些气喘吁吁。

“都说附中的孩子不差钱,借点钱来花花。”

杀马特流氓团喘了个差不多,便围了上来。

李彤将书包从身后抱在怀中,拉开了拉链,客气的回应:“等我找一下啊。”

“哥看你长的不错,要是肯陪哥们玩玩,咱们哥儿几个出钱也成啊……”

为首的那个黄毛青年,伸出手,摸向李彤的下巴。

“啊!”

青年的手还没碰着人,就只觉得手腕一阵剧烈的刺痛传来,他不禁惊叫出声。

在他的手腕上中央,一根银针直挺挺的插了进去,只留下小半在外,他另一只手想要去拔,针很滑很细,而且染着血,粗糙的手指根本捏不住,只是碰一下就要死要活的疼。

身旁的另外两个青年见状,不顾一切的扑向李彤。

三个多月,就算是半夜要起来给无忧泡几次奶粉,李彤也会坚持每天早上五点起来跑步,饭也努力多吃,这个身体终于不再瘦弱。

她本来就练过武,就这几个不入流的靠蛮力欺负人的小流氓,收拾起来根本就不在话下。

没几分钟的功夫,三拳两脚就全被李彤打趴下了,李彤扯了三人的皮带,把他们的胳膊全绑了个严实。

“惯犯?”李彤蹲下身,眉头挑起,看着为首的小青年儿,手指轻轻捏着他手腕上的银针。

“哎哟,哎哟,不是……您可饶了我,姑奶奶!”大滴的汗珠顺着黄毛青年的额头滚了下来,他疼的哀嚎不已,却半点不敢乱动,哪怕轻轻动一下,手腕都疼的受不了。

“谁找你们来的?赶紧说,别耽误我回家吃晚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