猪头是个二百来斤的胖子,要比起打架,这个胖子只有挨打的份儿。
但是这个胖子为了扬长避短,花重金雇了一个黑拳手,这个人叫毛钢。
他曾经纵横海原市的地下拳场,有过整整三年不败的记录,后来却因为打黑拳打死了人被判了刑。
猪头花重金将他从号子里赎了出来,从此毛钢就成为了朱元丰的贴身保镖,除了睡觉,寸步不离。
毛钢是红黑帮内最能打的人,因为毛钢的存在,猪头这三五年内连一巴掌都没有受过。
黑豹也曾经练过,而且他的身材不俗,但是冲到朱元丰身边,毛钢站了出来。
这个身高接近一米九的壮汉,胳膊比黑豹粗两圈,他的两只手上套着指虎,这就是毛钢叱咤江湖的法宝。
有无数的对头,都是被毛钢的指虎打断的骨头。
虽然对手凶悍,但是箭在弦上不得不发。
黑豹抡圆了大榔头,朝着毛钢砸了过去。
令人咋舌的是,毛钢没有躲避,反而伸出了胳膊去迎击。而且不是去迎击黑豹,是迎击榔头!
“咔嚓!”榔头的木柄结结实实的打在了毛钢的小臂上,变成两半。
这是多么惊人的肌肉强度,那木柄可是有常人手臂粗细,再加上榔头的巨大力道,毛钢的手臂没有折,反倒是木柄断了。
黑豹被这意外晃了一下,一个踉跄摔倒在了地上,只看见毛钢恶狠狠地看着他。
这个时候朱元丰夹着一根烟狂笑着说:“沈韬豹,不是我不把你当人看,而是你太弱了。我弄死一只蚊子,都比弄死你费的劲大。”
说完,毛钢蹲下了身子,拎起了沈韬豹。
沈韬豹看着毛钢手上的指虎,心想:“完了,这一下下去,我的头非被打烂不可!”
就在这个时候,毛钢突然感觉自己的脸蛋上沾着什么东西。
他扔下了沈韬豹,用手摸了摸,手指感觉到黏黏的,湿湿的。
这是走过来的华冷吐出来的口香糖:“小豹,你歇会,这个傻大个是我的菜,让我来玩一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