跟常乐一起来的还有两位女生,根据介绍是她的同学,我很有绅士风度地上前问好、握手、搭讪,过后连名字都记不住,最近需要我记忆的信息太多,单单是公司里的数据就多达上百个,一般的数据转眼就会忘记,何况她的两个美女同学没啥特点,不会让人启动过目不忘的功能。
我把常乐接到提前预定好的酒店,找了个机会对她说道:“乐乐,哥哥找你是为了办一件大事。”
“啥事这么神神秘秘的?”
“是这样的,哥哥的手里有一件宝贝,就是从曼德勒买的一件袈裟,它的名字叫金由披,来自古代的一位僧人,金由披能治疗疾病,兰兰姐姐有不孕不育的病,今天晚上你和兰兰姐姐住在一个房间里,蒙上她的眼睛,然后把金由披给她披在身上,明天一早把金由披提前取下来,这是这件事。”
“为什么要蒙上眼睛啊?”
“那件宝贝,哥哥不想让别人知道它的神奇效果,如果人人都知道了,哥哥和你都很危险了。”
“你不会是在忽悠我?咋觉得这事像是玄幻里面专门忽悠无知少年的情节呢?”常乐眨巴眨巴天真的大眼睛说道。
“绝对不是骗你的,我敢对天发誓。”
“那好,啥时候把那个金由披给我呢?”
“睡觉之前。”
“行。”过了两秒钟,常乐说道:“记住了,你还要感激我的帮忙,承担一个人情。”
她还真是聪明,从不放过任何一个敲诈我的机会,我急忙说道:“好,这件事完了就去香港,你可以任意购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