官匆匆忙忙在那些白纸上扫了一眼,使劲敲了一下桌子说道:“判决如下,由于日本政府检控的证据不足,犯人罪名不成立,费用有败诉一方负责,限期五个星期之内偿还被告的损失费用,退庭。”
我还在等着他们讨价还价,在一些费用上进行论证,没想到这么快就完结了,怎么这么快?
走出被告席,我问高朋:“高律师,这就完了?怎么像是儿戏一样。”
“儿戏?”高朋愣了一下说道:“常董,这可不是儿戏,如果你有罪,法庭也是这么快就下达判决书的,不但你要给日本大量的赔偿金,还有可能坐牢的,因为您是无罪的,法庭也认可了,才会这么快的。”
我这才知道,法庭上一点不带含糊的,说你有罪,立刻采取措施,没有罪也立刻公布出来,有罪没罪就在瞬间决定下来,难怪很多人把打官司看作是进了鬼门关,的确是太吓人了。
我皱着眉头说道:“哪些赔偿金呢?国内通常都是砍掉一些没必要的支出。”
高朋笑了笑说道:“因为海牙法庭不鸟日本人,哪怕我开出来的费用有了水分又能如何?日本人还能起诉海牙法庭吗?官才不管这些烂事呢?他帮日本人砍价啊?凭啥?”
“噗”我心里这才明白,看似简单的背后绝对的不简单,人人都有立场和各自的诉求,因为事不关己,一锤子下去就解决了所有的纠纷。
对啊,日本人不服气又能如何?是谁让他们打官司的?既然法庭受理了案件,就有权利决定一切,不服气就上吊,有招想去没招死去。
我说道:“事前吓死我了,没想到这就完事了。”
“还没有完。”高朋摇摇头说道。
“怎么了?”
“我要反诉日本政府,再让他们脸上没光彩,这一次是咱们应诉胜诉了,下一次让他们应诉,咱们还能赢。”
这货打官司有瘾,纯属没事找事,有事还搅事的人。
我拍了拍高朋的肩膀,对他晃了晃大拇指说道:“你姓高,还真是高,好,我支持你,要啥我给你啥,告到日本政府在全世界丢人为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