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衣人闭口不言了,因为他知道叶志兵很愤怒,怕言多必失,惹得叶志兵发怒自己倒霉。
“小子,你也不想想,人家用几百万买我的命,那么这几百万有那么好拿吗?有点脑子好不好?”
黑衣人小声的辩解道:“叶先生,我……我鬼迷心窍,你饶了我吧。”
叶志兵冷笑一声道:“今天起,我要立下一个规矩,凡是想找我发财的,都得留下点什么做个纪念。你说吧,你打算留下什么?”
黑衣人是混社会的,自然听得懂叶志兵的意思。
江湖规矩,败了就得舍弃身体的某个零件来换得性命。
黑衣人来之前,做着发财的梦想。
但现实很残酷,他根本就不是叶志兵的对手,现在惨了,得考虑留下什么,支付这次失败的代价。
“想好了没有啊?我耐心是有限的。”
见黑衣人磨磨唧唧的,叶志兵含怒催了一句。
“手指,我留下一只手指!”
黑衣人意识到他必须做抉择了,就喊出了自己愿意支付的代价。
叶志兵想了一下,“行,就手指。”
说完,叶志兵放开脚,让黑衣翻身坐起来。
切手指要刀啊,叶志兵就把匕首踢到黑衣人面前,“切吧。”
黑衣人颤抖着捡起匕首,思虑万千。
他想反抗,可是背上的伤势很重,他都快直不起腰了,更别说和叶志兵打斗。
不反抗,那么就必须切手指的,自己酿的苦酒自己要喝下去。
“快点,要我帮你吗?”
叶志兵不耐烦的训斥道。
黑衣人就一咬牙,快速的挥动匕首。
一股血喷出来,一根小手指也应声而断。
叶志兵看了一眼,警告道:“回去替我传话,想找我发财,先得想好了。”
说完,叶志兵转身扬长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