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鸡刚打鸣,外面的天气还朦胧着,月亮的残影还挂在天上。
张翠站在院子里咆哮,嘴里说着骂人的话,脸上却止不住的笑意。“懒丫头,你还不起床,马上我那好女婿就要上门了,快起来收拾自己。”
也不怪张翠高兴,女儿都十七了,再留得留成老姑娘了。况且女婿自身条件也不差。万万没有不开心的情绪,她巴不得女儿早点嫁出去呢。
“娘,来了来了。”玉娘麻利的穿好新衣裳,洗脸的时候还特意对着水面照了照。
像他们这么穷的农家,哪里买得起镜子,一年到头也穿不起新衣裳,从小她就没穿过一件完整的衣裳,哪一件不是补了又补的?
玉娘稀罕的整了整裙摆,虽说不是正红色的新娘服,可好歹是一件新新的衣服,她可是第一次穿新衣服呢。
听说还是在玲珑绣庄买的,再说了红布多值钱呢,村里姑娘出嫁有一块红盖头就不错了。
这边唐禹醒过来却是头冒金星,他竟然遇到了一位同葛朗台一样吝啬的人。
今天是原身成婚的日子,为了省钱竟然连妻子的新娘服都舍不得买大红色的,他也不是没有钱,只不过是舍不得买罢了。毕竟在这个大男人看来,买一件大红的的衣服也只能穿这么一次,多不划算呢。
“大哥,大哥,快起床了。”
“好。”唐禹一个鲤鱼跃身,直接拽起床头上放的衣服穿上。
好在原主对结婚还有些期待,昨夜睡觉前提前把第二天要穿的新郎服放在床头。不然他现在肯定手忙脚乱。
唐禹嫌弃的看着八成新的衣服有些嫌弃,好歹也是自己的新婚吧,连件新郎官的标配都没有,真寒颤。
“哥,哥。你别墨迹了。快点,到桂花村还有十几里地呢。”这是三弟陆荣的声音。
外头的人一直在催,好在唐禹在古代待过,麻利的给自己梳了一个记忆中的发髻。
要说陆福一个镇上人怎么会娶一个十几里外的村里姑娘呢?这还跟陆福的吝啬有关。
陆福的父亲是个外乡人,劳心劳肺的赚钱养家,从一开始的租房子到后来花了所有积蓄买下这个小院子。
好不容易有了一个安身之所,却不想当初拼命赚钱累垮了身子,生了病,又不舍得花大价钱去医治。本想着扛一扛就能熬过去的陆父一病不起,留下媳妇和三个儿子就去了。
陆父死了后,陆母改嫁,才十五岁的陆福就担负起一家之主的重任,养活两个弟弟。他年纪小,卖苦力也没人要,只好做起来货郎生意。
少年十五岁瘦弱的肩膀,每日挑着扁担,箩筐里装着货物,走街串巷的卖货,但城里人的生意不好做,走两步就到店里了,谁愿意去买一个小货郎的东西呢。
为了家里,陆福只好走远点将东西挑到乡下卖。在外面风餐露宿地里过夜也是常有的事。
虽说辛苦吧,这几年好歹也攒了钱财,今年二十二了,也该到了成婚的年纪。隔壁跟他同龄的王贤孩子都能跑了。
陆福一合计,自己也该娶一个媳妇回家传宗接代。可是一打听才知道镇上的媳妇太贵了,实在是娶不起,光彩礼就把他吓退了。
一来二去,陆福在下村卖货的时候认识了精明利索的玉娘,他觉得这姑娘也不错,长得如花似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