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指的复活,是灵性重得到再生。也就是说,此时此刻的小鬼,知道,我是它的主人了。
接下来,就需要每天供奉新鲜的血液,来保证小鬼的欲求不满。只要小鬼得到了满足,就会给我带来无穷无尽的财富,大量的财运,这辈子都享受不完的荣华富贵。
这是我第二次养小鬼,但这一次的小鬼,不像刚开始养的那一会,每天只需要几百坛子鲜血就能奉养。而是接着它最后一次嗜血的量来计算。
我记得最后一次,这只小鬼一共吃了三万六千坛子鲜血。那么这一次,它就需要七万二千坛子的鲜血来奉养,数量是上一次的两倍。
以此推类,只可多不能少,利滚利,贪婪的欲望伴随着小鬼的灵性,再日夜增长。
这么庞大的鲜血供奉,以及食用量,光是靠金钱来购买,那是远远不够的。所以,自己必须要有一个巨大的养猪场,养几十万头公猪和母猪来交配。
几十万头公猪和母猪再产下几十万头小公猪和小
母猪,再取一部分小母猪用它们的鲜血,来奉养小鬼。这样才是长久之计。
但我身上的钱已经不多,钱包只剩三五张皱皱巴巴的现金,柜子只有六七块零零散散的宝锭。光靠这些微不足道的资产,别说是一个巨大的养猪场,就连一个小小的马圈都养不起。
因此,我想了一个办法,就是去跟当地的贵族们借一些钱来解决燃眉之急。至少也需要借足十个亿来弄一个猪场。
但这么大的一笔钱,就算是一个贵族愿意借,那也凑不够十亿。这一来,让我想起了之前在城内遇见的那个寡妇。
别看她只是一个寡妇,而且四十有六,穿一身破衣烂衫,且衣冠不整。但颇有家资,她家的那大房子,是一座四合院,里面有十几个金雕的花瓶,连门框的锁,都是镶钻的。
我估计,这寡妇至少有上百亿的资产,虽然在不久前死了三个女儿,但并不影响到她之后的生活。如果我跟寡妇谈成一笔生意,就能在一天之内,与寡妇
借到十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