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大概可能一辈子都不够吧。
她真坏,就想把他留下来,就在国内,任她看着。再在合适的时机趁机而入,水到渠成。
她还想说,如果他陆少云真的爱,就该承受这些几近于白手起家的挑战,等到有一天重新站在上流圈子里,重新再有人愿意喊他陆总的时候,等那个时候再去好好的把洛云雪追回来。
她真会下套,把路的另一边堵死,无限延期对方的期待,给了对方一颗诱人的苹果引诱对方吃下去,还要告诉对方这是爱。
这怎么会是爱?
是她故意设下的以爱的名义的绑架。
明明对方很想走,明明对方去国外见她一面,呆在国外发展也可以。凭他那么聪明的头脑,说不定国外的发展比国内的起步要轻松的多。
可他刚刚那个笑,让她想起来了她最初心动的理由。
她为什么喜欢上了陆少云呢?
小时候,很小很小的时候。她其实并不是一个很聪明的小孩。
她哥在三岁就表现了他卓越的智商。到了七岁,已经学完了初中的全部内容。
她当时只是一个只敢躲在她哥阴影里的小尾巴,常常蹲在家里别墅的墙边又自卑又自嘲的数蘑菇,但是是什么种类的蘑菇,她都认不出。
耀眼优秀光鲜这些词在她五岁之前全部与她无关。
虽然家里没有人为此责备过她什么,她还是觉得自己很没用。
遇见陆少云的那天,天气不是很好,下着中雨。
院子里正在翻修的地方都是泥泞。
她追着搬家的蚂蚁一路跟到墙边的篱笆处,听着二楼传来的她哥优美流畅的钢琴声发起了呆。
来苏家做客的身穿小西服打着黑色小雨伞的陆少云在院里逛看见了她,便走上前问,“你为什么不打伞?”
她一扭头便看见一张稚嫩却隐隐透着帅气的脸,但是因为家里的基因都非常好,也没有特别感觉到帅气,便懒懒但其实心里颇为自嘲的指着地上的蚂蚁回答到,“就像搬家和下雨不配,我和伞也不配。”
比她大不了几岁的陆少云皱皱眉,似乎很不理解这句话,她也没放在心上。
直到过了一会儿,对方执意把伞递到她手里,直视她的眼睛认真的说到,“我觉得你和伞很配,感冒和雨天才不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