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枫用剑划开猴鸟果,取出一瓣果囊递给姑娘。
姑娘咬一口,满意地点点头说:“我叫索玛,这果子真好吃。”
索玛…这名字好耳熟。
难道她就是丛林族的公主?这也太那个…凑巧了吧!
子枫偷瞟一眼索玛那优雅白晰的脖子,没别的想法,只是想看看索玛脖子上是否挂着一串红水晶项链。
是的,索玛脖子上真的挂着一串像红葡萄一样晶莹剔透的红水晶项链,项链的掉坠正如秦风所说,是一把造型独特的钥匙。
“你就丛林族的公主索玛?”子枫问。
“你怎么知道丛林族的公主叫索玛?”索玛惊讶。
“丛林族有个美丽,善良,聪慧的公主,早就传遍了,我当然是听说的。”
女孩都喜欢别人夸她漂亮,为掩饰刚才出露出来的破绽,子枫是诚心诚意在拍索玛的马屁。
索玛果然很开心。
“你知道我们为什么会居住在丛林里吗?”
子枫摇了摇头。
索玛说:“因为我们的生命之神是玉米神,玉米就生长在丛林里。很久很久以前,死神和玉米神之间发生战争,死神杀死了玉米神,还把他的头颅割下来挂在一颗树上。玉米神就在树上结了很多果子,
来吸引死神的女儿。有一天,死神的女儿真的来了,她想从树上摘一个果子吃,玉米神的头颅就往她的手心里吐了一口唾液。于是,死神的女儿怀孕,生下一对双胞胎兄弟。这对双胞胎兄弟长大后杀掉死神,为他们的父亲报了仇。双胞胎兄弟就是我们的祖先。后来双胞胎兄弟的灵魂升上天空,变成太阳和月亮。为感谢伟大的玉米神赋予我们生命和阳光,丛林族人就世世代代居住在丛林里。”
这就像是中国上古时代的女娲造人说,一个动人的神话故事,并不能证明丛林族人的真正来历。
“索玛,你相信玉米神这个说法吗?”子枫问。
“你很聪明,这只是丛林族的一个传说,是说给族人们听的,我们其实是来自那里。”索玛用手指着天空。
“你是指,你们来自太空?”子枫难以置信地望着
天空。
“是的,我们的祖先来自天狼星,我们有一艘可以在宇宙里穿梭的飞船。要不是丛林族出了叛徒,偷走太阳徽章,我们早就回到天狼星了。你看,太阳就要下山,末日要来啦!”
索玛眉头紧锁,忧心忡忡地看着天边那个就要落下去的太阳。
啊…
该不该告诉索玛,她要寻找的太阳徽章就在赤焰谷。子枫纠结了一会,决定先不告诉索玛,赤焰谷是个极危险的地方,他不希望索玛去冒险,也不想眼睁睁看着索玛登上飞船,前往那无穷无尽的宇宙。
他要杀死火龙,得到烛龙的精魄,让这个世界重现光明。他要和索玛一起生活在这里。
子枫决定好好练剑,像个勇士一样,为自己心爱的公主去战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