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原先就已经计划过路程,“先玩桂林,再一路往西边和南边的城市走。”
她点点头,一副什么都由你决定的样子。
就这么愉快地决定了。决定好行程后,两人聊起了其他话题,多半是王者荣耀和一些在林北高中的事,她时不时夸这个蛋粥做得真的好吃。
“爷爷做得才好吃,以前他都是早早的煮好,我吃完就去上学。”他说,“蛋和油盐、生抽一起搅,盐放多点,咸会掩盖蛋的腥味,一定要搅得颜色均匀,不能留着一块块的蛋黄,粥要煮得刚好,米刚刚破的时候就要起来倒进搅拌好的蛋里,这个过程最重要,粥要倒得快,也要搅得快,慢了蛋就会结块。粥一烫蛋就熟了。如果有延荽就洒一点,味道会好很多。爷爷这样告诉我的,可我怎么都学不会他做的味道。”
“已经很好了。”林城雪说道,这不是安慰,她觉得可能味道是一样了,只是不是他爷爷做的,吃不出那种心情。她有点后悔自己怎么不跟父亲学几门厨
艺。不过想来那时候太小了,学不会,学会了也记不下来。
喝完粥,叶明尘看了车票,晚上八点才有到玉城的余票。林城到玉城要两个小时高铁,玉城到桂林要五个小时。高铁凌晨不运营,需要在玉城住一个晚上,第二天再出发。
时间还多,林城雪和他聊了一下天,玩了一会儿手机,又在沙发上睡着了。下午的时候她手机来了两三次电话。叶明尘听出来电铃声是朴树的《清白之年》,他也很喜欢那首歌。
林城雪没接电话,先是挂断,第三次来电时,直接便关机了。
林城雪一觉睡到下午五点才醒来,这次她没拿被子盖,空调已经调到26摄氏度,不冷。她醒来的时候,他正在整理茶几桌上的稿件,没发现她默默注视了他十几分钟。
“你写都是先用纸笔写,才录上电脑吗?”她在朋友圈中见过他分享的链接,全都看过,包括那
部百万字的网络。
“醒啦。”他把稿件分成两叠,放到书架上,“怎么可能,手写很慢的,长篇都是直接用笔记本写,写一遍修改一遍就定稿了。短篇就用手写,手写后打成电子稿,用笔记本修改过一篇,再打印出来修改。短篇需要修改很多遍。”
“好多书,你都看完了吗?”她看着那大半个书架的书,起码有上千册。自己在那个家中只有一个小书架,全都是课本,养父从不给自己看课外书,尤其是武侠,说都是些垃圾。
“差不多吧,小时候全看了,不过很多内容不记得了。大半都是爷爷留下来的,他很爱读书。”
他看着书架上的照片,想起了很小的时候,爷爷教自己识字,给自己讲书中的故事,有诗经楚辞山海经,有四大名著唐诗宋词,有近代金庸古龙的武侠。学会识字后,自己就成天靠在书架上啃书,直看到打瞌睡,爷爷就把自己抱进房间,梦中会亲自去游历在书中出现过的地方、见到出现的人。
“怪不得能写那么好的文章。”她的有点羡慕和钦佩。
其实她以前在一定程度上是挺骄傲的,毕竟自己的成绩可以干掉一大群人,不过这个时候她看着那个男孩整理书架的身影,才发觉自己那些考试得到的高分是多么空洞无力。她忽然觉得自己要看多点书了,随便读些什么书都好,不然还是觉得自己在课堂学的知识便是整个世界。
以前她见到的他多半是大大咧咧的,经常在走廊上和同学打闹,尽管也知道他有文艺青年的一面,也没想到是这样子的。
她发现了他的另一面,或许不只是文艺青年,而是在家中的,一种不需要伪装的真实。至少不在自己面前伪装,露出了安静、沉稳的一面。
这是这个男孩的另一个世界,他独自在这里读书写作,饿了就自己做点吃的,困了就自己一个人在沙发上或者卧室睡一觉。当他出了那扇门,就会变成与其他人别无二致,可能会多一点个性。
她就这样唐突的闯进了他的世界,有惊讶也有惊喜,还有一种莫名其妙的信任。不过她一开始就信任他,不然也不会放心跟他出去,也不知道什么原因,她明明算一个孤僻的不愿接近别人的人,可他到底有什么值得自己信任的?
他整理好了书架,把茶几桌上的笔记本放到帆布包里,回卧室收拾了一下,把行李箱拖了出来。她把自己的凉鞋用袋子套上,放到行李箱,换上一双白色内增高板鞋,然后拿出一个黑色软皮双肩包背上,跟他走了出去。
叶明尘下楼的时候,叫了滴滴打车,走到小区门口,车已经在那里等候。
“和女朋友去旅游啊?”门卫大叔忽然来了个神助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