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害者编码一,死者名白海波,男性,于前年三月失踪,失踪时十六周岁,系南城中学高二学生,成绩中等偏下。”
“受害人尸体被发现于红谷区滨河路二支路北坝河河畔,尸体已白骨化,骨骼不完整,缺失头颅、右肢长骨等。”
“胸骨柄处可见骨折线,左臂肱骨断裂,左第四肋近胸骨端见一刺切痕,长约0.4厘米,或可为致命伤遗留骨骼切迹,因本处刺创可刺穿心脏。”
“受害者编码二,死者名陆艳,女性,于前年四月底失踪,失踪时十四周岁,系双烟中学初二学生,成绩优异,但性格自闭,失踪案立案调查期间,发现其人际关系非常简单,没有什么朋友。”
“受害人尸体与白海波被发现于同一河段,打捞工作时两具尸骸相距三十余米,尸体呈局部白骨化局部
尸蜡化,尸蜡化部位为躯干部及双大腿,尸体不完整,缺失头颅、双下肢膝盖以下及双上肢。”
“由于躯干部及双大腿尸蜡化而保存完整,因此可见尸表存在大量拳击伤及踩踏伤,可见生活反应,胸部左侧第四、第五肋间见一刺创,因时间所限,暂仅行局部解剖,见心脏破裂,或可为致命伤。”
“受害者编码三,死者名乔欣欣,女,与前年五月失踪,失踪时十四周岁,系三中初三学生,成绩列班级中游,性格叛逆、乖张,喜标新立异,追求非主流。”
“尸体与上述两名受害人尸体于同一河段被发现,与白海波尸骸相距二十余米,与陆艳相距十余米。”
“尸体完全白骨化,尸体不完整,缺失头颅及双下肢,已发现骨骼存多处骨折线,主要集中于肋骨及上肢长骨,且左侧桡骨完全断裂,暂未发现锐器切痕、刺痕与砍痕等。”
“综上,三名受害人被发现于同一河段,失踪时间
相接近,且尸骸皆有一定程度的损伤——但骨骼除损伤暂难以鉴定是生前伤还是死后伤——白海波与陆艳胸部皆有锐器伤。”
“据此推测,三起失踪案、杀人案,有较大可能为同一人所为,可考虑并案调查。另,未发现其余失踪者尸体,暂无法断定为其余失踪者幸存,可能仅仅是凶手更换了抛尸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