弯弯绕绕
冯霖的提议,赵黍离略一思索之后,就直接同意了。
只不过,地方公安刑侦支队,隶属于东州市局,而东州市局的级别虽然比省公安厅来的低上一级,但它并不隶属于省公安厅,而是隶属于市政府,属于市政府权力机关单位之一。
换句话说,省公安厅对于市公安局,仅仅只有业务方面的指导权,而并不具备领导权,领导权是属于当地市政府的。
其中,包括财政、人事等等核心的领导权力,都由市政府所有,局长往往也由当地的副市长等副职领导兼任。
换句话说,省公安厅并没有直接管辖、命令下边的市公安局的权力,仅仅只能发一篇协查令,要求他们配合。
而协查令实际上并没有太强的约束力和强制力,只能要求他们出人,而没法要求他们出多少人,要下边的人不配合,完全可能出工不出力。
算起来,省厅对于市局的领导力,远不及市局之于区分局,与市局和县局的关系近视,甚至除了省会市局外,尚且不如其他地市之余县局之间的联系那么紧密。
因此,一般而言,如非必要,省厅除了下达一些硬性的指标之外,很少直接调动下边市局、县局的警力,或安排什么任务,大多都是下边县局、市局向省厅求援后,省厅再派出相应的人手。
毕竟,他们向省厅求援,省厅便占据了主动权,他们不可能再玩什么出工不出力的把戏。
省厅之于市局如此,刑侦总队之于地方刑侦支队当然也如此。赵黍离虽然可以说是整个东南省的刑警头子,但出了总队,到了地方支队,他更像是一个吉祥物,下边人配合也就罢了,如果不配合,他其实也没
什么办法。
而且,虽然应立海负责的东州公安刑侦支队,与省厅刑侦总队之间的联系还算密切,也对此配合行动,但要调动他们,还得走一走程序,不像调动直属支队的人手一样,一句话的功夫就可以搞定。
虽说,刑侦支队作为市局的重要工作单位,拥有比较高的独立性,支队长作为一把手,在支队内几乎有着绝对的权威,如果支队长硬气一些,不怕被穿小鞋的话,甚至可以将市局领导伸进来的手硬顶回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