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6章 尸检结论

重案调查官 须归 1129 字 2024-05-20

尸检结论

晓庄县公安局,地下一层,法医解剖实验室。

冯霖与时佳仪匆匆赶到,瞅了眼已被“开膛破肚”的死者尸体一眼,便立马问道:“韩老,怎么回事?”

“之前我已经和你们说的很详细了吧?”韩睿书招招手,示意他俩过来,随后一指尸体,说:“或者,自己看一看,印象比较直观。”

说着,他取出两根棉签,分别在尸体脸庞上及鼻腔内擦了擦,随后将棉签举起,与他俩视线齐平,随后接着说:

“死者的颜面部不说,就口鼻部,也都还能发现少量烟尘和炭末,这是长期暴露在着火环境下,烟尘炭末自然附着的结果。”

“但,你们看死者眼睛,未见眼角褶皱、睫毛征候与鹅爪状改变等烧死的典型尸表体征…”

说到这儿,韩睿书适时一顿,留给冯霖和时佳仪观察的时间。

瞅了一眼后,冯霖纳闷的问道:“睫毛征候是什么?”

“一种典型的生前烧死征象,用以区分生前烧死与死后焚尸的重要依据之一。”韩睿书解释说:

“形成原因也很好理解——火场中,由于烟雾刺激,受害人往往反射性紧闭双目,此时睫毛会被纳入上下眼睑密闭形成的褶皱中,从而导致睫毛仅尖端直接被明火烧焦。同理,眼角褶皱也是这么来的。”

“这名死者,虽然尸表同样高度碳化,但碳化区域主要集中在背部,胸腹部一侧仅见少量红斑,再加上高温导致肌肉蜷缩而形成的拳斗姿态,一定程度上的保护住了尸身正面,还可以对眼部生活反应进行鉴定。”

“另一名死者则不然,烧伤区域主要集中在胸腹面及左侧面,眼部生活反应便失去鉴定价值了。当然,

影响不大,解剖之后依旧能取得咱们需要的,足以鉴别生前烧死与死后焚尸的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