帝国初创篇——新狼王

恰在此时,守护战魂的魂力亦耗尽,于风中消散。

“啊,大小姐,登临成功了,我们得救啦!”卫小丫抱住大小姐,又哭又笑,娇俏的脸蛋之上全是泪珠。

“是的,他成功了。”大小姐轻拭去脸上的泪水,望向草丘。

商队那边,商队伙计和武士们相拥欢呼,庆幸劫后余生,龙叔则领着一队遍体鳞伤的武士向大小姐跑来。

登临皱眉望向聚拢在自己周围的狼群,这些野狼不攻击,也不离开,只是注视着他,他不知道这是何故。

“汪汪——”野狼惊惶的分开,天天大人终于杀到了,一千余步的距离对于登临来说,并不算什么,可对于身小腿短,战斗力为渣的天天来说,着实不近,尤其是在全速冲刺的情况下。

天天吐着舌头气喘吁吁从狼群中跑出来,却没有停在登临身边,而是擦着登临的小腿肚子,狗不停脚

,向狼王死亡的地方跑去。

这是何故?小弟开始无视老大了?又或者,天天大人累得看不见老大了?

no,no,千万别怀疑天天大人的节操,哦,在某些肉香四溢的时刻除外。

时光回溯两秒钟,登临挥舞手臂,唯君匕首飞向逃跑的狼王,而天天的小眼,瞬时锁定划空而过的唯君匕首。别忘了,天天大人是地地道道的城市狗狗,话说,城市狗狗的血管中,大都流淌着追赶飞碟或飞镖的狂热血液。

天天的小宇宙被划空之物激发,迈开小短腿狂奔,一溜烟跑到已经变成一堆黑灰的狼王遗体边,一口叼起插在地上的匕首,扭头便摇着尾巴跑向登临。

在天天的嘴巴触及匕首的那一刻,所有的野狼同时转首,注视天天,在登临看来,天天不过叼着匕首,可在群狼看来,那是金灿灿的王冠加身。

所有野狼,全部向天天低垂头颅,这是北疆狼群在向新王致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