个人感受与风格
儿童作画主要凭感受与感觉。感觉中有一个极可贵的因素,就是错觉。大眼睛、黑辫子、苍松与小鸟,这些具特色的对象在儿童的心目中形象分外鲜明,他们所感受到与表现出来的往往超过了客观的尺度,因此也可说是“错觉”。但它却经常被某些拿着所谓客观真实棍棒的美术教师打击、扼杀。
我常喜欢画鳞次栉比密密麻麻的城市房屋或参差错落的稠密山村,美就美在鳞次栉比和参差错落。有时碰上时间宽裕,呵!这次我要严格准确地画个精确,但结果反而不如凭感觉表现出来的效果更显得丰富而多变化,因为后者某些部位是强调了参差,重复了层次,如用摄影和透视法来比较检查,那是远远出格的了。
情与理不仅是相对的,往往是对立的。我属科班出身,初学素描时也会用目测、量比、垂线检查等方法要求严格地描画对象。画家当然起码要具备描画物象的能力,但关键问题是能否敏锐地捕捉住对象的美。理,要求客观,纯客观;情,偏于自我感受,孕育着错觉。严格要求描写客观的训练并不就是通往艺术的道路,有时反而是歧途、迷途,甚至与艺术背道而驰!
我当学生时,有一次画女裸体,那是个身躯硕大的中年妇女,坐着显得特别稳重,头较小。老师说,他从这对象上感到的是巴黎圣母院。他指的是中世纪哥谛克建筑的造型感。这一句话,确启示了学生们的感觉与错觉。
个人感受之差异,也是个人风格形成的因素之一。毕沙罗与塞尚有一回肩碰肩画同一对象,两个路过的法国农民停下来看了好久,临走给了一句评语:“一个在凿(指毕沙罗),另一个在切(指塞尚)。”而我们几十个学生的
课堂作业就不许出现半点不同的手法,这已是长期的现象了吧!
风格之形成绝非出于做作,是长期实践中忠实于自己感受的自然结果。个人感受、个人爱好,往往形成作者最拿手的题材。人们喜爱周信芳追、跑、打、杀的强烈表情,也喜爱凄凄惨惨戚戚的程腔。潘天寿的钢筋水泥构成与林风眠的宇宙一体都出于数十年的修道。
风格是可贵的,但它往往使作者成为荣誉的囚犯,为风格所束缚而不敢创造新境。
古代和现代,东方和西方
原始时代人类的绘画,东方和西方是没有多大区别的。表现手法的差异主要缘于西方科学的兴起。解剖、透视、立体感等技法的发现使绘画能充分表现对象的客观真实性,接近摄影。照相机发明之前,手工摄影实际上便是绘画的主要社会功能。我一向认为伦勃朗、委拉斯贵兹、哈尔斯等西方古代大师们其实就是他们社会当时杰出的摄影师。这样说,并非抹杀他们作品中除“像”以外的艺术价值。伟大的古代杰作除具备多种社会价值外,其中必有美之因素,也是最基本、最主要的因素。很“像”,很“真实”,或很精致的古代作品不知有千千万万,如果不美,它们决无美术价值。现代美术家明悟、理解、分析透了古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