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烈挠挠头:“我也不知道,他们去找你,后来就分开了。”
“那我去找他们。”说完,我转身像老苗子点头道谢,他淡淡一笑,然后我便朝前走。
“你们有什么发现吗?这野猪王,是不是去别的地儿了。”
身后他们正在交谈,我一低头,蓦然看到杂草上竟
有隐隐暗红色的血迹。我赶紧一弯腰,把那带血的杂草扯断,又回头看看他们几个,见并没有人注意这边。
昨晚我打了那野猪王一枪,这八成是它留下的血迹,往前走八成就能遇到它。
这个发现,可不能被他们知道,我赶紧疾步往前走,一直走远了才把手上带血的杂草撒出去。
走了一段路,我就又发现了野猪王的脚印,这次的脚印绝对是很新鲜的,可能过去没多久。
我也不知道秦大爷和小鹏在哪,但是如果错过这个村,可就没那个店了,于是毫不犹豫地继续朝前搜寻。
我心里激动地砰砰乱跳,第一次交手因为露怯,算是惨败在哪野猪王手上,被追得狼狈不堪。这次我已经纠正了心态,所以自己有这个野心,一定要和那头野猪王再交一次手。
我寻着踪迹,一直到了一处山洞。这山洞一人多高,宽度略窄,洞门杂草遮挡仅露出洞口。
难道说,这野猪王住在这山洞里。
我赶紧一拉枪栓,将子弹上膛,同时打起十二分精神,小心探到洞口处。
迎面有一股腐臭的味道飘出来,可以确定里面绝对有动物的尸骨,否则不会有这个味道。
我深深吸了口气,壮起胆子,一侧身钻了进去。
这洞内比较干燥,是很适合野兽睡觉的好地方。洞略有些深,往洞里两米尚还有光亮,但再往里就变得漆黑。
我摸了手电筒,但一想没有电,便只好摸了根火柴,嗤地一下划着了。不知道我这行为对不对,按理说我这边一旦有了光亮,野猪王会更早的发现我。
但比较年轻,即便是犯了这样的错误,也顾不得那么多。
一根火柴灭了,又划着一根,手中的枪直指着前面。
我脚下一滑,踩到一个奇怪的东西,一低头,竟看到一条手臂。
这让我吃惊不小,看来死在这野猪王獠牙下的人命,又要多加一条了。
我顺势朝那人脸上看去,立马又是一惊。我以为我看错了,刚想再凑近仔细看看,奈何火柴已经燎到了手指,我扔掉烧完的火柴梗,却不敢再往前了,而是急忙退出了这骇人的山洞。
这次害怕,是一个正确的决定,可以说保住了我一条小命,因为进山洞本来就是件很鲁莽的事。
一出了洞,我就深深吸了口气,先让大脑冷静下来,再回想起刚才看到的那张脸。我确定自己没有看错,是才叔。